广州企业年金尚难推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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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4日10:12 大洋网-广州日报 |
本报讯(记者蒋悦飞)针对部分省人大代表咨询的企业年金在广州的推广情况,广州市劳动保障局副局长吴晖昨天向省人大代表汇报广州市职工权益维护情况时表示,按照规定,企业可从工资总额中拿出4%作为企业年金,作为养老保险的补充,但目前这笔资金是税前列支还是税后列支,还没有确定,因此企业积极性不高。目前,上海市已出台有关法律,确定为税前列支,因此企业年金已在上海推广。 吴晖副局长表示,广州的养老保险基金运行情况不错。像外省部分城市,养老金每月的收支赤字高达1个亿,广州虽然在1996年、1997年间也出现过赤字,但此后基金一直有节余,参保者完全可以放心。 另有省人大代表询问,为何广州退休人员的人均养老金为994元每月,跟公务员退休工资相差较大。吴晖表示,公务员退休金是财政支付,而养老金跟个人、单位交费年限、统筹基金情况有关,二者不能相互比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