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辽宁某报记者用假新闻敲诈获刑6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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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4日10:27 新华网 |
新华网呼和浩特12月14日电(记者汤计)原辽宁省某报记者王德印因恶意制造虚假新闻诋毁内蒙古万里大造林有限公司,进而实施80万元敲诈案件,内蒙古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法院最近以敲诈勒索罪一审判处王德印有期徒刑6年。 法院审理查明,王德印原系辽宁省某报记者。2004年9月,因其自称“对从事植树造林的内蒙古万里大造林事业情有独钟”,被万里公司聘用担任公司董事长助理、客户监督委员 会主任等职务。2004年10月,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的一些媒体上陆续刊出关于内蒙古万里大造林有限公司的内容严重失实的报道。2005年2月王德印被派到哈尔滨分公司任副总经理后,继续捏造一些关于万里公司的虚假新闻,还多次以协调媒体关系为由,向万里公司索要广告宣传费。2005年3月,王德印向总公司提出辞职。之后,王便进一步实施敲诈计划,不断地到公司声称某月某日某报将对万里公司进行批评报道,需要“公关费”摆平等。 为达到敲诈目的,今年7月7日,王德印把一篇题为《万里公司后院起火,高层主管又曝内幕》的稿件用电子邮件发给内蒙古万里大造林有限公司,声称文章已送黑龙江某报,准备第二天发表,后又说已经和出版社签了《万里大造林揭秘》一书的合同。 王德印向内蒙古万里大造林有限公司索要80万元“封口费”,还草拟了合同。合同约定只要内蒙古万里大造林有限公司给他80万元,他保证不再在媒体上发表关于万里大造林公司的文章。内蒙古通辽市公安局科尔沁区分局接到内蒙古万里大造林有限公司的报案后,于7月9日以涉嫌敲诈勒索罪将王德印刑事拘留。7月20日,王德印被检察机关批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