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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存证明”:“规定”太随意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4日11:15 中国宁波网-宁波晚报

  

“生存证明”:“规定”太随意

  漫画林绍灵

  分明活人一个,要办医疗保险却要公安机关给自己出具一份“生存证明”,广西北海市退休干部老郭日前向记者投诉了这一咄咄怪事(昨日新华网)。

  到哪里办“生存证明”?这是个问题。社区工作人员没听说过,不让办;派出所只出具死亡证明,从来没有出具过“生存证明”。“生存证明”真是个折腾人的证明。

  人是否活着,看一看本人或打听一下就可,用得着开“生存证明”吗?退一步说,“生存证明”就能证明“生存”吗?演绎下去,可能会本人去人家不承认,拿着“生存证明”去人家才买账。很显然,“生存证明”是个荒唐的规定。再一问,“生存证明”的源头在哪里?又是谁最先规定的?适用于哪些方面?答案恐怕是天知道。用不着翻箱倒柜找材料就能证明这是个馊主意,是某个领导或是某几个领导关起门来不假思索就出出来的。

  据说,开“生存证明”是“北海市社会保险基金经办中心”要求的,还专门发了个通知,要求2003年12月31日前参保的用人单位在此日期前办妥医保关系的退休人员,“提供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生存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不知道社会保险基金经办中心是出于什么目的(有目的也是为了方便自己),但规定的出台显然是缺乏周密考虑的,一拍脑袋就弄了。更令人奇怪的是,“经办中心”的工作人员竟没一个人看出有什么不妥;那些接通知的人想必不少,他们也就依葫芦画瓢,照着通知了。

  规定的不可行是在“实践”之后,是在记者“关心”之后。当记者日前就此咨询北海市社保基金经办中心,接电话的一位女士说,不需要到公安机关开证明了。记者追问当初为何发这样的通知,对方说,告诉你现在怎么办就怎么办,问这么多干什么!蛮横的话语背后是理亏的示弱,骄横的态度是黔驴技穷的正常反应。我们也用不着多加指责,就那样。

  “规定随意性”也是种病,这种病在各个实权部门多多少少都存在着。之所以“病”情潜伏,是由于极力维护自己的实权面子,是由于没有真正站到百姓的角度想问题。

  有多少百姓看来的荒唐事,而那些经办人员却视若正常,这种视觉的错位,实质是有关职能部门的严重错位,应该引起我们的警戒。王军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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