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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捕捞日志”曝出香烟走私大案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4日11:52 上海青年报

  本报讯(记者 朱勇)昨天,一中院开庭审理了以刘淑琴、曾岭、施蕴香等为首的23人团伙走私香烟26000多箱偷逃税4000余万的走私大案。值得关注的是,这也是本市海关查获的最大海上走私香烟案。鉴于涉案人数众多、案情复杂,一中院将于今明两天继续审理。

  据悉,这个团伙之所以被一网打尽,都源于去年10月14日上海海关缉私局一次成功的抓捕行动。去年10月14日晚23时,海关缉私局在事先对刘淑琴犯罪团伙进行了周密侦查布

控后,在吴淞口水域对3艘小船以及一艘渔船进行搜查时,缴获刘淑琴等人从韩国走私的外烟1600多箱,价值600多万元。接着,其它团伙成员也纷纷落网。

  而案情的关键性突破,竟是当晚查获的走私渔船二副罗兴康的一本“捕捞日志”。在对所有物证进行进一步检视时,缉私警察发现这本“捕捞日志"的内容和捕捞毫无关系,第一页赫然写着:“2002年10月22日(公历),5点从上海横沙岛水域开船,10月24日到韩国釜山码头外水域装香烟,当天14点回来;10月26日到吴淞口,共装香烟208箱……”随后的记录大体是一样的格式,按时间顺序详细记录了45次走私香烟的情况,简直就是一本“走私日志”。在日志的指引下,警方最终该犯罪团伙的所有事实查了个水落石出。

  在法庭上,面对检察官的指控,刘淑琴、曾岭、施蕴香等主犯还均辩称自己并不是团伙的负责人。而其余大部分嫌犯则称不知道是在从事走私活动。

  案情详解

  作案时间:据市检一分检诉称,从2002年10月到2004年10月14日,团伙分45次共走私香烟26000多箱。

  作案方法:采用绕关的方法从境外水域向我国境内运输、收购、贩卖大量香烟。

  内部分工:这个20多人的犯罪团伙分工相当细,既有关系紧密的核心人员,又有松散的其它人员。他们相互并不一定认识,但各司其职,这也是他们能长时间完成大规模走私的一个重要因素。

  运输工具:海上运输有1艘渔船和8名船员;内河运输有3艘驳船;陆上运输有3辆面包车外加8名搬运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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