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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局要求严查严管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4日12:06 法制日报

  本网北京12月13日讯 记者郄建荣 近年来,东北、内蒙古重点国有林区违法采伐林木问题引起了国家林业局的高度关注,该局今日发出通知,要求严管严查。同时将定期开展对东北、内蒙古重点国有林区采伐限额执行情况和伐区作业情况的检查。

  据国家林业局透露,通知说,近年来,东北、内蒙古重点国有林区仍存在不按规程进行伐区调查设计和伐区作业等违规、违法采伐林木问题,有的地方还相当严重。

  国家林业局的通知要求,加大伐区调查设计的管理力度。通知强调,伐区调查设计必须由具有资质的单位和人员承担,严格执行相关技术规程和天保工程森林分类区划的规定,严禁擅自修改资源档案数据和伐区调查原始材料。对工作不负责、弄虚作假、违规设计的人员,要依法严肃处理。

  通知同时强调,要严格规范林木采伐许可证审核发放工作。承办机构要固定发证人员,规范发证程序。要按照“谁发证、谁检查”的原则,对伐区调查设计不符合规定和抽检结果不合格的单位,一律不得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对违反相关程序和规定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的人员,要取消其发证资格,并依法处理。

  国家林业局表示,将全面强化上述采伐区作业管理。严格实行伐前公示和凭证采伐制度。对不按规定擅自改变采伐方式和采伐地点、越界采伐、超强度采伐的,要坚决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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