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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名表难逃海关法眼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4日12:22 人民网-人民日报

  钟慧沈迎

  11月的一天,苏州海关驻邮局办事处关员照常在对进出口邮件进行监管。突然,一个不起眼的小邮包引起了关员的注意。该邮件由无锡某公司职员沈某寄往日本,海关申报单上注明,邮包内为衣服等物,但通过X光机清楚显示,邮包内含乾坤。于是,关员开箱查验,发现里面有20只商标为BVLGARIA(保佳瑞)的手表,已经超出了邮寄出口的个人自用合理数

量。由于手表的外包装粗糙简陋,而BVLGARIA商标在中国海关进行了知识产权备案保护,苏州海关及时与品牌所有人取得联系,经品牌所有人鉴定,确认这20只手表为假冒商标物品。

  日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的规定,苏州海关对侵权物品予以没收处理。

  近年来,随着开放型经济的迅猛发展,对外交往的越发频繁,苏州地区国际邮件交换量大幅度上升。在此情况下,邮寄渠道的知识产权侵权案逐日增多。

  邮递渠道侵权案件给海关知识产权保护提出了新的课题,该类案件普遍表现为:

  一、海关查获的涉嫌侵权物品一般数量较少。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规定,邮寄物品中涉嫌侵权的物品超出“自用合理数量”,海关可进行查处,即“有限豁免原则”。于是,侵权人为蒙混过关,降低风险,通常采取“蚂蚁搬家”的方式,化整为零。

  二、确认当事人身份困难。寄件人为规避责任追究,往往在邮件详情单上署假名和假地址,一旦邮件为海关扣留,即隐匿不现。

  对此,苏州海关进一步提高了对侵犯知识产权货物的查缉意识,通过收集有关侵权活动的信息和动态,完善的风险管理制度,认真归纳已处罚案件中的知识产权高风险因素。同时海关也希望企业能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主动向海关申请知识产权备案,确保自身的合法利益不受侵害。

  《人民日报》(2005年12月14日第十六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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