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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暂住证收钱直接揣腰包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4日13:00 信息时报

  时报讯 (记者李朝涛 通讯员刘少夫)出租屋外来暂住人员管理服务中心一名小科员,亲自到企业为外来工办暂住证,收上来的钱却拿回家;虚报本单位员工人数,将财政多拨的工资款揣进腰包。昨日,广州市花都区检察院公布了这宗职务犯罪案,“生财有道”的曾某因贪污和挪用公款两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3万元。

  收取暂住证费不上交

  2001年8月起,曾某被任命为广州市花都区某镇出租屋外来暂住人员管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服务中心)科员。法院查明,2003年2月至2003年10月间,曾某利用其主管服务中心的职务便利,先后亲自到广州市7家企业为企业员工办理IC卡暂住证,后共收取暂住证费400023元。拿着这笔外来工交的辛苦钱,曾某却只上交了少部分,将其中的336588元占为己有。

  大钱狂捞,小钱曾某也不放过。2003年5月至7月间,曾某利用其职务便利,竟虚报该中心员工的名额,将财政部门多拨给该中心的工资款2500元揣进自己的腰包。

  开假借条挪公款80万

  此外,法院还查明,2001年至2003年间,曾某还采用虚构借条和证明单等手段,先后18次挪用公款686278元归自己使用;同时,他还将该服务中心暂扣的员工工资款117200元挪用。

  退休前慌忙自首获轻判

  2004年6月22日,即将退休的曾某因东窗事发,到花都区检察院自首,如实交代了贪污和挪用公款的事实,并将赃款全部退清。日前,经过几次退查,该案得以在花都区法院开庭审理。

  法院认为,曾某的行为已构成贪污罪和挪用公款罪,鉴于其有自首和积极退赃的情节,法院对他作出了上述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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