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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公司CEO”率团队大搞传销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4日13:03 信息时报

  时报讯 (记者闫晓光 通讯员陆丹)名头很大———“扬森国际(香港)有限公司”的“首席执行官”,却在全国组建非法传销团队销售化妆品,仅1个多月就得手70多万元。日前,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分别判处这名“CEO”林峰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5万元;其同伙梁锦棠、梁嫦娥则分获有期徒刑2年,并被处罚金3万元。

  法院查明,今年4月开始,林峰伙同同案人关某经合谋后,以尚未登记注册的“扬森

国际(香港)有限公司”的名义,制定“网络直销”制度,并在全国多个省市组建非法传销团队,销售该司生产的“扬森”牌化妆品,其中,林峰任该公司总经理兼首席执行官,梁锦棠、梁嫦娥分别负责公司落单订货、发货工作及出纳工作。欲参加该网络者,须通过认购商品变相交纳入门费,以每套2800元或3800元不等的价格购买至少1套该品牌化妆品。至今年5月24日案发时止,3被告人以上述方法销售“扬森”牌化妆品的经营额达7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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