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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异性朋友后杀人灭口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4日13:30 金豹网-锦州晚报

  本报讯(辛建华记者姚琦东)抢钱抢到异性朋友的头上,得手后害怕事情败露,又将其杀害。因故意杀人罪、抢劫罪,陈连杰被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李根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上月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宣判后,陈连杰表示不服,并向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今年4月27日,陈连杰、李根携带匕首、胶带纸等作案工具来到凌海市,住进李

根的异性朋友所租的房子内预谋抢劫、杀人。

  4月28日晚上11点左右,二人决定动手。李根先将朋友摁在床上,陈连杰用胶带、纱巾、毛巾被、电饭锅的电源线将其全身捆住,又用胶带粘住口和颈部。捆好后,二人在屋内翻出现金3000元以及黄金项链、铂金项链各一条。此外,铂金戒指、铂金耳钉、手机和存折也落入二人手中。

  第二天早上8点,李根拿着朋友的存折和身份证在银行取出9550元后,打电话通知在现场看守的陈连杰。就在陈连杰准备离开的时候,惟恐抢劫罪行败露的他起了杀人灭口的念头。陈连杰采用双手掐李根异性朋友的颈部和捂堵口、鼻等手段,导致被害人当场死亡。随后陈连杰、李根将尸体藏匿在卧室床箱内,逃离现场。二人共抢走款物合计15747.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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