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法治”为何与公意对立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4日14:00 海峡网-厦门晚报

  孤胆女医力战医疗暴利,自创民工医院濒临倒闭——浙江女医生赵华琼倾其所有办民工医院的事迹经媒体报道后,在社会中引起强烈的反响,人们纷纷为她的爱心所感动。可近日当地卫生局领导却称,赵已经影响到卫生系统为民执政和依法办事的形象,斥其医院“没有儿科,却在不断地为民工小孩诊治疾病”严重违规。而记者在赵的医院看到,医院很多时候是无法拒绝民工的哀求而接诊的。门诊开张第二天,卫生局就过来突击检查开罚单了。(13日新华社报道)

  对赵的民工医院,卫生局长左一个“我们要依法办事”,右一个“你做你的民工,我依我们的法”,俨然是刚直不阿的法治形象——可从现实看,公意是站在赵华琼和她的民工医院的。“法治”为何与公意对立起来?

  先不说法律应该如何看待赵华琼,如果是一个公正的旁观者,一个利益无涉的普通百姓,会怎样看待赵的这些“违规”呢?我想,将心比心,是会以宽容的基调看待赵的行为的。毕竟,她办医院是为了民工利益,是在“老百姓看不起病”的现实情境中让民工看得起病,她的行为中有一些善意而又无奈的“违规”,应该成为帮扶的对象,而非打击和排斥的对象。

  法律渊源于公意,所以法治判断不能缺乏公意关怀;公权力来自公众赋予,所以公权力的行使也不能与公意关怀对立。而显然,站在一个公正旁观者角度看,当地卫生局的做法是非常不合宜的。

  实际上,法律规定从来都不是铁板一块的,自由裁量权便赋予了执法者在保守法规刚性的同时,顾及到与公意关怀(即公正旁观者感觉)的一致——公权机关不老是在争取自由裁量权吗,自由裁量权用来干什么啊,不正是用在公意关怀的刀刃上吗?

  对于赵善意而无奈的违规,卫生部门不应该如此冷血,而应该更多地从“违规”中发现政府支持的不足,更多地呵护民工医院,更多地保护赵的无私情怀,在帮扶而不是罚款中消除违规——公意所以赞同公权力有自由裁量的空间,本来就是留给那些善良的人(或大恶之人)。

  我们还要考虑到,像“没有儿科就不能为小孩治病”这样的规定,本意绝不是为了惩治赵华琼这样善意并无奈的“违规”,而当地卫生部门的刻板,恰恰是在一种官僚主义的傲慢中,背向法律应有的善意。我想,如果卫生部门对所有事情都真正依法办事、为民执政的话,这个社会根本不需要赵华琼和她的民工医院。(曹林 来源:厦门晚报)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