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鲸吞千万!巨贪的“诚信”是啥样?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4日22:05 人民网

  昨天上午,随着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四审判法庭内主审法官的一声棰响,满头白发,身穿绿色号服的滁州市原人大副主任陈兆丰在法警的押解下,步履蹒跚地走入审判法庭,面对记者手中不断闪烁的摄像镜头,陈兆丰在短暂的镇定后,随即忍不住流下了泪水。据悉,陈兆丰在任定远县委书记时索贿受贿334次,金额近千万元。(12月14日《安徽市场报》)

  其实关于陈兆丰的腐败话题,真正吸引公众眼球的,并非其腐败金额巨大,而是他

能在一个全国重点贫困县中长期“贪而不倒”,直至成为腐败“大鳄”,这与他的“诚信”理论有关。

  报道说,既使是在陈兆丰狮子口大开时,他大都按照“办不到或没法办的事情不收,领导或熟人托办的事情不收,嘴巴不严的人不收”这三不收准则办事,“严辞”拒绝了不少不符合条件的行贿者。结果不但得到了行贿者“讲诚信”的赞誉,而且其拒贿的“美谈”也在定远县大街小巷不胫而走。

  从陈兆丰的“另类诚信”中,我们不难发现,贪官的这种“诚信”其实是一种卖官鬻爵、钱权交易的伎俩,是腐败的一种障眼法,是对真正诚信的亵渎和践踏,其目的不外乎就是伪装自己,降低腐败成本。他收受贿赂334次,而真正为别人办成事的仅33次。如此“诚信”,恰验证了其腐败本性。

  可以说,随着反腐力度的加大,腐败官员的丑恶表演日趋智能化、隐蔽化,他们在特定的场合不但不收钱,而且拒贿时“义愤填膺”、“声色俱厉”、“正气凛然”,诸如什么“三不收、四不收准则”等,为他们披上了一件遮蔽贪婪本性的漂亮外衣,赢得了“清廉”的美名。而实质上,“金玉其外,败絮其中”。

  不难看出,贪官讲“诚信”,是腐败的新变种,严重破坏了政治生态环境。首先将权力明码标价,给买官者吃了颗“投入必有回报”的定心丸,使得买官卖官变得肆无忌惮;其次,用权力打造了官场“小圈子”,在“小圈子内”醉生梦死、尽展其贪婪本性,而在工作和生活的“大圈子”则俨然一副正人君子模样;第三,权力严重“个人化”、“商品化”。收钱办事,不收钱不办事,买官卖官成为官场“诚信交易”的潜规则。

  贪官的“另类诚信”,说明在反腐新形势下,贪官为降低腐败风险而进行的一种变色调整。它再次提醒善良的人们,反对腐败必须擦亮眼睛,高度警惕披着“诚信”的狼混迹官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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