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法院“审务”接受专家论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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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5日08:21 法制日报 |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设立的审务———“审判管理办公室”(法制日报6月16日曾作报道)昨天接受了来自最高院、北京高院、人大、北大、清华、政法大学等单位的专家学者的论证。结合海淀法院一年来的实践经验,代表考察了海淀法院设立审判管理办公室的背景、目标和具体职能,并对审判管理办公室的实施效果及发展展望作出初步评价。 审判管理办公室主要承担五大审判管理的职能,包括:规范为当事人服务的工作, 如诉讼引导、诉讼材料收转、办理上诉手续、办理公示催告与支付令以及其他一些相关服务;规范诉讼保全执行及先予执行工作;规范鉴定、评估、拍卖等审判辅助工作;加强审限监督;技术服务与保障。海淀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设立一年以来,取得了相当显著的成效,规范了审判事务管理工作,极大地提高了审判效率。2005年1月31日至11月1日,审判管理办公室共受理评估鉴定案件472件,已办结377件,受理评估拍卖案件136件,已办结83件,办结率达76%。海淀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杭涛介绍,从性质上看,审判管理办公室的工作可分为服务与管理两个层面,服务于当事人与法官,管理审判事务性工作,这体现了审判管理改革的目标应该向更加便利当事人诉讼,进一步保证法官专职化审判的方向迈进。 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副所长蒋惠岭认为,海淀法院通过审判管理办公室对审判管理的改革实现了几个目标:一是集中化。主要体现在内部职能合理分工,审判资源合理配制方面,集中是一个便于合作,便于一体化,也是提高效率的一个重要手段,审判管理办公室集中了一部分管理职权,是一个成功的方式。二是规模化。至少有两个效用,一是降低成本,一个是创造一种精神。一个人做、两个人做没有用,但是集中在一起作用非常明显。三是规范化。可以说海淀法院在建章立制统一标准方面建立了不少规矩,还是非常有成就的。四是精密化。五是趋向一种专业化,这个也是二五纲要中对法官的要求。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翟晶敏说,好多人说有三个问题是法院长期存在、又解决不了的问题。归纳一下,一是进出口问题,进是立案、出是执行问题。对法院影响很大,而且法院长期没有解决;二是法官素质参差不齐,好的很好,差的群众意见很大,整体素质还没有完全提高上去;三是案子压力太重,人员太少,案子办得不细致。这三个问题解决不好,群众当然会有意见。海淀法院这种改革方式,真正解决了一些实际问题,没有搞那么多形式和花架子,浪费审判资源。真正把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透了,研究好了,可以真正实实在在的服务群众,就是往前跨了一大步。 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汤维建、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王亚新、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王成等也在论证会上对海淀法院设立审判管理办公室的做法表示肯定,同时也提出一些建议。 本网北京12月14日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