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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赔运费或致监守自盗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5日10:12 南方都市报

  只赔运费或致监守自盗

  市民致电本报称快递公司“没买保险只赔运费”的规定易让业务员钻空子

  快递烦之市民热线

  昨日本报刊出“丢498元MP3赔40元快递费”的报道后,数十位市民打本报热线诉说跟快递公司打交道带来的烦恼,除一位市民外,其他人的焦点都集中在快递公司丢件后只愿意赔偿运费的问题上,市民李先生表示,快递公司“不购买保险就只赔运费”的条款会让个别素质较低的业务员钻空子,业务员若将物品私吞,就算赔偿运费对其也是笔划算的买卖。

  市民称感觉投诉无门

  魏小姐曾经在9月份通过全一快递公司将一根成本价在4000元以上的高尔夫球杆寄往成都,结果被弄丢,由于交寄物品时并未购买保险,尽管该快递公司给魏小姐出具了致歉函,承认由于己方工作失误造成了魏小姐的损失,但仍然只愿意按照“服务协议”上的条款赔偿100元。还有从事电子产品贸易的付先生,他在快递中丢的也是MP3,但不是一个而是一批,损失达到了五六千元,而快递公司表示按照合约规定最多赔偿200元。付先生称曾向消委会投诉,至今杳无音讯。

  付先生称,到消委会投诉无果后他曾经咨询过律师,律师称在现行法律框架内这类起诉几乎没有胜算,并且诉讼费动辄上万元,得不偿失。现在最希望的是政府能出面组建快递业的行业协会,或者设立直管部门,让我们在被违规快递伤害后有个投诉说理的地方。

  快递保费比例无统一标准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所有在丢件后与快递公司就赔偿问题发生纠纷的个案,快递用户在交寄物品时都没有购买保险。

  住在罗湖区的李先生告诉记者,快递公司“不购买保险就只赔运费”的条款看起来合理,其实漏洞很多,客户交寄价值几百元的物品经常是不会去保价的,如果业务员素质低将物品私吞,事后就算赔偿给客户的几十元运费全由业务员承担,对其也是笔划算的买卖。

  魏小姐称,自己接触的大多数快递公司保费比例都在货品声明价值的1%,这个比例太高,像自己每次交寄的物品价值都在数千元以上,单是保费就要凭空为物品增添几十元甚至上百元的成本。而付先生也表示,如果每次运货都购买保险,他销售一批价值几百元MP3的微薄利润就又要被保费挤占掉好几元。

  记者调查发现,目前快递公司的服务协议中确定的保险费用比例并无行业内的统一标准,低者在3‰,高者达到1%,差距超过3倍。一位从事快递工作15年的张先生告诉记者,快递公司的服务协议模板最早是由台湾和香港传过来的,关于保费的比例也是各自规定的。

  “如果保费比例能够控制在3‰-6‰,我愿意买保险。”魏小姐如是说。本报记者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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