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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规矩:利益较量中的失败者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5日10:32 上海青年报

  □冯雪梅

  有些好消息总让人高兴不起来,甚至心生苦笑。

  比如,从明年元旦起,你在南京的大医院看病,可以不用到一家医院就得再做一次检查了。甲医院的检查结果,将会得到乙医院的认可。报道说,南京50多家二级(含二级)

以上医院的检查单将通用。与之相配套的《南京地区医院间医学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暂行规定》(简称《规定》)也将出台。

  没有任何规定说,一家医院的检查结果,到另一家医院就不算数。但是,恐怕所有到过大医院的就医者都知道,你到哪家医院看病,就得接受哪家医院的检查,哪怕你手里有一堆相同的报告单。

  冠冕堂皇的理由是为了患者负责,以求检查结果更准确。没有说出的理由是,多一次检查,就多一分利益,检查费是医院收入的重要来源。

  争购大型检查设备,是医院的通病。在南京,尖端的PET/CT机就有4台,同样的设备,在日本名古屋,连一台也没有。上千万的设备,谁买单?羊毛出在羊身上,自然得由患者掏。浪不浪费医疗资源,绝不在考量之列。

  现在,南京市卫生行政部门出台新规定,让检查单在各医院间通用。这就像有关部门多次发文,要求官员不能腐败一样,说它多此一举,可现实却证明它的的确确有存在的必要。

  这就是我们一再面对的尴尬境遇。本该理所当然遵循的明规矩,却需要一而再再而三地重申;本不该存在的潜规则,却名正言顺理由充分地存在着,以致成为一种具有严格约束力的行为规范,谁想打破,谁就要为之付出代价。

  这不,面对即将出台的《规定》,医院坦言,避免重复检查很难;规定的制定者也说,检查结果通用,是有一定条件的。这些说法的明面上理由,都充分也都成立,可那些暗欲涌动没有说出的潜规则呢?当规定与之较量时,获胜的把握有多大?

  所有的经验似乎已经证明,明规定与潜规则的较量中,有着利益这个巨人支撑的潜规则,无往不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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