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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制度对个体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出台补贴政策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5日11:18 人民网

  ·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

  ·解读养老保险制度:劳动保障部有关负责人答问

  人民网北京12月15日讯今天上午10时国务院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请劳动保障部副部长刘永富介绍我国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有关情况。

  有记者问到,国家在统一了城镇个体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的参保政策以后,有些人如果交不起费用应该怎么办?

  劳动保障部副部长刘永富说,养老保险实践中确实有这样一个问题。首先,作为一个制度,需要有一个统一的规范和标准。我们这个标准就是,在企业里,单位交20%,个人交8%。我们还有一些灵活就业人员,他们要交20%,12%进统筹基金,8%进个人帐户。有些人由于工资比较低,参保缴费比较困难,这些人主要是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作为一种制度,必须要统一,但是我们必须考虑到这种实际情况,所以对这些缴费比较困难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国家出台了社会保险的补贴政策。

  他们如果参加社会保险缴费有一定的困难,各地根据当地的情况,对他们给予一定的社会保险的补贴,大概30%左右。另外,对一些就业困难的群体,比如说残疾人,也出台了社会保险的补贴政策,从残疾人就业保障资金里面补贴一部分。就是说,我们在设计制度的时候,已经考虑到这种情况,对于这些困难的人员,主要是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在费率上要比企业职工低,同时又设立了两项社会保险的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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