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河县 政府出资 为村干部“保险”买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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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5日12:03 乌鲁木齐晚报 |
(新疆精河县广播电视台王金山) 农村干部实行社会养老保险,这在精河县是个创举。 精河县茫丁乡小庄子村村委会主任王胜林说,我们村干部工作的劲头比以往任何一年都要高。现在,我们干的踏实,放心啊,县里为我们解决了社会养老保险,这可是想都没 想到的事啊。精河县委组织部部长刘复生说,今年精河县委、县政府为解决村级干部队伍不稳定、工作积极性不高的突出问题,决定在全县村级干部中实行社会养老保险,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确保农村基层干部“干有所为、退有所安、老有所养”。 2005年4月1日起,这个县开始实行村干部社会养老保险,由组织部牵头,县社会保险管理局具体操作,对全县147名现任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进行投保。该县规定:村干部任职期间的老保费,缴费基数参照上年度自治区国有农牧场职工年平均工资,缴费比例为28%,县财政承担12%,乡村集体、个人各承担8%。村干部保费列入财政预算,实行县级统筹,社会化发放。社会养老保险费入不敷出时,由县财政实行兜底。累计缴费满15年,退休后可按月领取养老保险金。 同时,精河县将社会养老保险作为考核管理村干部的一个抓手。对“当年考核不称职的在职村干部,被组织免职、撤职和在选举中落选或自动离职的村干部,县财政、乡(镇)村将停止缴费。 精河县为村干部买保险,稳定了农村基层干部队伍,保护和调动了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深受农村干部的欢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