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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管理实行双向申报制度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5日12:20 兰州晨报

  本报讯(记者李林娜通讯员梁卫民韩卫)12月14日,记者从兰州市地税局有关部门了解到,从今年10月1日以后,兰州地税实行纳税人与扣缴义务人向税务机关双向申报制度,这是近日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中的其中一条。

  据了解,在以前的规定中,纳税人的税缴由其单位即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新规定指出,纳税人与扣缴义务人要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税务机关依法律、行政法规所提出

的要求,分别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税务机关对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提供的收入、纳税信息进行交叉对比、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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