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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楼下两邻居官司难了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5日12:23 新闻晚报

  晚报讯 为了天井里的小房间,孙先生曾将楼下邻居周先生告上法庭。近日,孙家因下水道阻塞在地面打洞“自救”,污水殃及楼下周家,周先生遂向法院提起诉讼。前天,徐汇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周先生称,今年10月10日,孙家下水道阻塞,物业公司在疏通时要求周家配合,周表示同意。事后,孙先生为防止污水外溢,用水泥、石膏粉作填充物。10月17日,孙家下水

道再次阻塞,孙母王女士请工人在地面上打洞,直通周家。“我立刻上楼劝阻,可王女士不接受。王女士和我妻子先后报了案。警察了解情况后,责令王女士停止破坏并堵塞已打通的洞。王女士非但不听,还扩大了打洞的范围,共打洞6只,直径为10厘米。大量粪水倾流到我家,家中物品遭到破坏,这样的情形持续一月有余。请求法院判令孙先生停止侵害,赔偿我的财产损失费2万元及精神损失费5000元。”

  孙先生对记者称“案中有案”。“周先生在自家天井里搭了一间小房间,贴近我家窗口,小偷踩着小房间屋顶几乎能登上窗口。我曾将周先生告上法庭,要求他拆掉小房间,法院支持了这一诉请。可周先生不满法院判决,正在上诉。不久前,我家的下水道阻塞,物业表示疏通要得到周家配合,被周断然拒绝。无奈之下,我家只能打洞自救,但洞口很小,不是他所说的‘10厘米’。”

  因周先生提出要对其家财产损失进行评估,法官宣布将择日再开庭。作者:□焦晓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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