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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名市场“肉霸”被判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5日13:28 海峡网-厦门晚报

  非法获利9万余元,犯了强迫交易罪

  本报讯(记者 廖桂金 通讯员 刘晓红)后埔、吕岭、西林3个猪肉市场的7名“肉霸”,昨天一并被绳之以法,湖里区法院说他们犯了强迫交易罪。

  从今年5月开始,陈祺荣、张耀鸿或者出言威胁,或者暴力砸摊,强令后埔摊贩向他
们进购猪肉;同时,他们还在路口拦车,打电话威胁,不允许其他批发商进入后埔市场。而后埔市场的管理者黄智委,助纣为虐,威胁摊主,帮助陈、张作案。

  6月9日,陈祺荣、张耀鸿和黄智委又控制了吕岭猪肉批发市场,继而又试图控制西林猪肉批发市场。但他们在西林遭到摊主们的强力抗议,警方介入,陈、张、黄不得不退出。

  猪肉批发商陈×兵、魏×巍得知后埔市场被陈祺荣等人控制后,依靠恶势力赚钱,为陈祺荣等人提供肉源,并以每斤猪肉加1角的价格强行向肉贩批发猪肉,所得利润平分。据查,自2005年5月10日至31日间,陈祺荣、黄智委、张耀鸿从中非法获利达7000余元。

  为夺回市场,肉贩胡×发、刘×东也加入到“霸市”的行列,他们以每月支付2万元外加每头猪给5—10元的条件,取代陈×兵与陈祺荣等人的合作。自2005年6月至7月间,陈祺荣、黄智委、张耀鸿又从中非法获利8万余元。

  在案件审理时,7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陈祺荣、张耀鸿、黄智委各主动退出赃款1.5万元、2.9万元、2.9万元。

  湖里区法院判处陈祺荣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2000元;处张耀鸿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000元;处黄智委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000元。法院还认为,其他4名被告人是被迫参与犯罪,系胁从犯,依法应予免除处罚。7人均表示服判,不上诉。(来源:厦门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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