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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抗执行穷心智法院搜查现原形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5日13:55 大众网-农村大众

  本报沂源讯(通讯员李家永杨朝程)11月25日,沂源县法院依法对抗拒执行的金某、江某夫妇家庭进行了搜查,当场搜出现金11000余元、存单6张(合计金额84500元),终于使金某、江某夫妇履行了法律义务。

  2003年8月,金某、江某夫妇在已生育两个女儿的情况下,违法强生第三胎。同年12月5日,沂源县计划生育局对二人分别下达了征收社会抚养费16080元的决定。金某、江某对

该征收决定不服,提起行政复议。2004年10月20日,行政复议机关维持了该决定,二人未提起行政诉讼。2004年12月24日,沂源县计划生育局依法申请沂源县人民法院对金、江二人予以强制执行。县法院行政庭依法立案执行,并向金、江二人送达了行政执行裁定书。在执行过程中,执行人员了解到,金、江夫妇经营废品买卖多年,颇有积蓄,但二人仅交纳了2000元后,就以家中无钱,亦无经济收入等理由拒不交纳剩余执行款。2005年5月10日,法院对抗拒执行的金某依法司法拘留15日,但金某在拘留期间态度恶劣,其家人亦认为拘留是法院执行的最后强制措施,不交执行款,法院也没有其它办法,遂下决心顽抗到底。6月2日,执行人员向金、江二人存款的银行查询后得知,在该案立案执行后,金、江为抗拒执行,已将二人名下的存款全部提取。鉴于以上情节,法院决定对金、江二人的住宅实施搜查。11月25日,法院组织人员对金、江二人的住宅突击搜查,当场搜查出现金11000余元,户名为江某、高某的存单6张,合计金额84500元。在事实和证据面前,金、江主动承认了错误,交纳了所有执行款、滞纳金及执行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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