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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爆竹厂爆炸酿死伤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5日14:14 信息时报

  时报讯(记者邬科通讯员汪次安)两个不谙世事的小女孩闯进地下爆竹厂的生产车间玩耍,不慎引起爆炸,一死一伤。日前,这家未取得生产许可证就擅自经营的爆竹厂老板刘某生,因构成危险物品肇事罪,被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附带赔偿受害人家属经济损失7.25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今年3月开始,刘某生在未取得爆竹生产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开始

在韶关市翁源县龙仙镇高陈村开办作坊,组织民工生产爆竹。今年3月12日上午,翁源县民主村的村民邓某带着两个女儿来到刘某生的爆竹作坊打工,刘安排其做炮饼、插引线。当日下午2点左右,邓某的女儿小玲和小英(分别为12岁和14岁)无人看管,结伴来到爆竹车间玩耍。两人转到一间堆放半成品爆竹的房间,开始玩搬运炮球的游戏。其间,炮球掉到地上。随着一声巨响,车间爆炸了!小玲被当场炸死,小英经抢救脱离危险,但仍留下轻伤。爆炸事故后,爆竹厂主刘某生被公安机关抓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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