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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多缴多得 待遇不会降低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5日14:22 新民晚报

  本报讯综合新华社消息:《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昨日发布。新政策规定:从2006年1月1日起,个人账户的规模统一由本人缴费工资的11%调整为8%,单位缴费不再划入个人账户。单位缴费将全部用于社会统筹,确保当期的基本养老金发放;个人缴费全部用于积累,用于本人将来的养老问题。

  劳动保障部有关负责人解释说:原本由单位缴纳、打入个人账户的3%,现在相当于

从左口袋进入了右口袋,最终仍然会用于发放基本养老金。这次调整单位缴费额没有变化,个人责任减轻,但待遇水平不会降低。

  按现行计发办法,缴费满15年以上的,基础养老金按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20%计发,个人账户养老金按账户储存额的1/120计发。这种办法存在两个问题:一是缴费15年以上的参保人员多缴不能多得。二是目前我国退休人员退休后的平均余命在25年以上,而按现行计发办法个人账户储存额领取10年后就领完了。因此,这次改革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从机制上引导、鼓励人们参保缴费,形成“多工作、多缴费、多得养老金”的激励约束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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