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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抑制了国人的消费?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5日14:42 青年时讯

  中国普通人看病看不起、吃药也吃不起的故事,如今是人人都能讲出几件。就连卫生部自己,也不得不承认,由于经济原因,中国约有48.9%的居民有病不就医,29.6%的患者应住院而不住院。

  在世界银行看来,包括医疗在内的社会保障网络的欠缺,是中国经济内需不足的重要原因之一。世界银行今年11月3日公布的最新的《中国经济季报》指出,对大多数中国城镇

家庭来说,住房、子女教育、医疗目前已成为家庭负担中的最主要部分,占据了他们收入的大部分。“未来养老、医疗及教育成本的不确定性影响着每一个家庭的储蓄,而只有消除这种不确定性才能促进个人消费。”

  英国的《金融时报》开启了中文版,该报的专栏作家魏城在11月,连续发表三篇文章《中国医改得了什么“病”?》、《中国教改出了什么“错”?》《中国房改该吃什么“药”?》,不妨来个“拿来主义”,瞅着洋人是如何说如何做的。

  关于医疗改革

  医疗从来都是公共产品

  魏城在文章中阐述道:除美国等少数国家之外,大部分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都把卫生医疗看作是公共产品,由政府公款支付其主要费用,而且,这些国家中大多数执政的政党,无论左右,都不打算对公共医疗制度实行完全的私有化和市场化改造。

  当然,即使对这些国家的公民来说,所谓的“公费医疗”亦非“免费午餐”,其费用其实早已由政府提前在比例颇高的入息税中预支了。

  但这种以税收来支付的公费医疗制度,与中国的“用者收费”医疗制度相比,至少有两个优点:一、由于税基庞大,而且实行富者多纳的“累进税制”,保证了医疗费用的充裕性和医疗服务的公平性,从某种意义上来讲,这种制度不仅是富人补贴穷人,健康人补贴病人,也是同一个人发达时预贴窘困时,健康时预贴生病时;二、由于行医者(医生或医疗机构)与收费者(征税的国家)角色分离,也避免了行医者“乘人之危”向病人索取过高医疗费用的可能性。

  但正是因为天下没有“免费午餐”这回事,即使像英国、加拿大这样的实行公费医疗制度的发达国家,也面临着如何控制医疗费用增长过快、如何防止公费医疗制度被滥用等棘手问题。

  据说,加拿大还传出过某医生向政府申领就诊费的就诊者之一经查实竟是辞世多年的已故病人的丑闻。

  关于大学收费

  宜收费但不宜过高

  教改不同于医改的原因是因为,根据现代公共财政理论,医疗卫生乃公共产品,其费用应由国家公款(实际上是纳税人的税款)负担,而教育则分中小学教育和高等教育两部分,前者是公共产品,后者则是准公共产品,两者的经费负担原则自然应该有所不同。

  如果上述一番话过于抽象,举一个英国的例子,可更形象地说明两者的不同。

  前一阶段,英国也在讨论大学是否应该增加学费,在一次电视辩论中,一个医学院的女学生慷慨激昂,认为大学不仅不应该增加学费,而且应该恢复过去免费的传统。但一位自称是工人的中年男子打断了她的话:“医学院毕业后,你的收入将是我们薪水的好几倍,你凭什么让我们这些没有上过大学的纳税人支付你的职业投资?”

  如果这场辩论是关于医疗制度,那么,便很难想象一个健康人会同样质问一个病人:“你凭什么让我们这些健康人支付你的医疗费用?”因为任何人都无法保证他会一辈子健康和一辈子富裕。

  高等教育与医疗服务相比,至少有以下几个区别:一、从服务波及面来看,任何人都可能生病,但并非任何人都能够上大学;二、从服务对象的主观意愿来看,上大学是大学生的主动选择,但生病却不是病人的有意选择;三、从服务结果来看,绝大多数大学生将因接受大学教育而在未来获得经济收益,但病人却不会因生病看病本身而在经济上获益。

  大学应该收费,但大学并不因此就享有任意提高学费的权利。英国的英格兰地区想把大学学费从1000多英镑增加到3000英镑,不仅引发了整个社会的大辩论,而且还要经过国会的讨论和投票表决。

  英国格林尼治大学商学院高级讲师陈健说,大学生的确应该缴纳一定的学费,但高等教育毕竟是准公共产品,不是私人产品,大学生个人固然从中受益,但国家和社会受益更大,因此大学经费应该主要以政府拨款和社会集资为主,学生缴纳的学费应该适度,不应该在大学经费中占据太大比例。

  陈健向我介绍说,高收费辅之以高额奖学金的做法,即使在市场化程度较高的美国,也只存在于私立大学之中,公立大学仍然是低收费。而在英国,公立大学占绝大多数,私立大学不仅数量极少,而且教学质量根本无法与公立学校相比。公立学校的绝大部分开支均由政府负担,学费在整个教育经费中所占的比例很小。

  中国曾经在去年请了一批世界一流大学的校长和教育学家,为中国高教改革把脉,其中美国斯坦福大学教育经济学教授马丁·卡诺依教授的一句话,值得中国教改决策者深思———“大学收费完全靠市场因素来左右不可取,因为教育永远也不能市场化。”

  关于房改

  政府干预住房有为

  住房对这么一种代价不菲的生活必需品,是完全交由市场来摆布,还是完全交给国家来掌控,还是市场调节为主、国家干预为辅呢?

  加拿大就是一个住房市场化为主、福利性住房补贴为辅的国家。在我曾经住过多年的多伦多市,市政府为了扶助买不起住房的低收入家庭,而提供一些廉租房,但政府财力有限,廉租房供不应求,申请者要排队等待多年才能等到一次机会。由于廉租房比市场租价便宜许多,这种房租双轨制还引致了许多舞弊事件:某些廉租房的租客把公寓中的一间或几间按市场价转租他人,当起了“二房东”。

  英国的廉租房制度也出现了类似的弊端,撒切尔夫人担任首相期间的保守党政府为了革除这种弊端,曾作价把廉租房低价出售给租客,但即使是这种改革也引出另一种弊端:以远远低于市场价的金钱买下政府廉租房的前租客,不久后又以市场价转售他人,狠狠地赚了一笔。无论中外,只要存在着双轨制,就会有人从中牟利。

  但完全听任住房这种生活必需品在市场风浪中随波逐流,也不可取。政府直接介入“球场”踢球,固然属于角色混乱,但这并不意味着政府对于楼市无能为力,无事可做。政府可以通过控制土地审批、调整利率、征收物业税等间接手段调节房价,也可通过降低开发商准入门槛、增加竞争、限制垄断等方法来减少房地产业的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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