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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女学生调查六合彩惊动中纪委高官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5日19:13 大华网-特区青年报

  厦门市同安一中的3名中学生历时11个月,对“六合彩”赌博活动的特点、规律和危害进行了调研,并形成报告,呈交给厦门市市长张昌平。目前,这份报告惊动了正在福建督查禁赌专项行动的中央纪委常委、监察部副部长黄树贤。昨天,黄树贤对这3名中学生敢于和“六合彩”作斗争的行为给予肯定和鼓励,夸赞她们“是广大青少年学习的榜样”。

  中学生暑假调查“六合彩”现象

  近年来,厦门的“六合彩”赌博现象非常严重,让许多人沉迷其中不能自拔,甚至连一些小学生由于受父母的影响,也加入到这个庞大的赌民队伍中去。厦门市同安一中的3名中学生决定为摘除这一社会毒瘤进行调查。2003年暑假,她们展开了对“六合彩”现象的调查。她们先从邻居、亲戚入手,但由于各方面的原因,被调查对象在面对调查时,和她们打起了“太极拳”:有的对询问十分警惕,有的胡乱填写掩盖事实,有的干脆拒绝填写。后来,3人决定隐瞒调查目的、假装想买“六合彩”,采取单纯闲聊,事后再替被调查者填调查表的方式,才调查到可信、准确的数据。在厦门市同安区公安分局及当地派出所的帮助下,她们又搜集了许多相关案例与数据,并最终完成了调查报告。

  她们眼中的“六合彩”

  据3名中学生的调查数据分析,“体育彩票”、“福利彩票”等公益彩票的魅力远在“六合彩”之下,其购买率只占受调查人数的23.2%,而参赌“六合彩”的人数则高达72.0%。“六合彩”彩民有73.6%居住在农村,有98%的人学历在中学以下。他们受教育程度低,法律意识薄弱,分辨能力差。

  在调查中,她们发现,如今农村富余人员多,业余生活单调。农村有许多游手好闲的年轻人或中年人,单靠种田发不了财,出去打工又找不到活儿干,只好把发财的希望寄托在买“六合彩”或参与其他赌博活动上。他们的业余生活就是走家串户聊天,聊天就聊到“六合彩”上,于是就忍不住你买我也买了。

  调查结果显示,“六合彩”骗赌活动,让许多人深陷其中,彩民因博“六合彩”而终日心神不宁,严重影响工作、学习的占了彩民总数的66.7%。有的荒废了学业甚至将“六合彩”引入校园,有的放弃了生产经营,有的为此倾家荡产。

  在问卷调查中,她们还发现,庄家中明显赚钱的人占庄家总数的60%,而彩民中明显赚钱的仅占彩民总数的9.6%而已;总之,庄家“亏少赚多”,而彩民“亏多赚少”。庄家中最多的赚了100多万元,彩民中最多的亏了10多万元。

  由于“六合彩”赌博具有很强的诱惑性,公益彩票的发售在当地越来越少。厦门市同安区福利彩票售票点从53家降到15家,体育彩票和福利彩票售票额合计从原来的50万至100万元下降到现在的7万至11万元。

  针对“六合彩”的危害,3名中学生提出了自己的建议:大力宣传“六合彩”的危害,通过报纸、电视、网站等媒体以多种形式宣传,揭露其本质和危害;建议政府部门大力宣传公益彩票,以合法彩票去占领非法“六合彩”的阵地;丰富农村的业余文化生活,比如科普下乡、增加农民所喜欢的电视频道等,使农民不会精神空虚,从而减少买“六合彩”等赌博活动;政府投入资金举办各种培训班,提高农民的文化水平,增加农民的就业机会,使他们放弃“一夜暴富”的思想;加大对非法“六合彩”的打击力度,惩处非法赌博组织,有力扼制“六合彩”蔓延的势头。

  为了孩子,我们该做些什么?3名女中学生调查“六合彩”的故事,让众多的人陷入了沉思。

  厦门市长张昌平称赞这份报告“材料比较扎实,可能对我们的工作有裨益”,并批示给有关部门,要求肃清“六合彩”对个人、家庭和社会的严重危害。厦门警方随后在全市掀起了为期3个月查禁“六合彩”的行动,依法惩处了283人。

  厦门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陈炳发说:“中学生有如此难能可贵的社会责任感,是对我们工作的鞭策”。

  对于3名中学生写出打击“六合彩”的调研报告,厦门大学哲学系教授傅小凡感慨道:“我以前也让大学生调查过‘六合彩’课题,但还没有写出如此系统完整并有对策的调查报告来。”

  同安一中的一位有着30年教龄的老教师为拥有这3名勤于钻研、一身正气的学生而欣慰,但同时也在为“六合彩”的泛滥而担忧:“当我们听到孩子们发自内心的声音时,我们没有理由不思考。为了孩子,我们该做些什么,又能做些什么?”(原载2005年2月2日《中国青年报》)

  相关评论

  她们让法律生机勃勃

  普法宣传日当天,厦门三位调查六合彩的女中学生荣膺中国年度十大法治人物。以往的法治人物不外乎法官、检察官、律师、学者、人大代表,而这次,三位女中学生只是普普通通的公民。她们没有执法的权力与责任,也没有官位、金钱为后盾,却带着一份浓烈的社会责任感,努力去追求社会正义与社会公正。在她们身上,笔者分明看到了正在觉醒的公民意识。而这种公民意识,正是法制社会不可或缺的力量。

  所谓公民意识,是现代社会成员对公民角色及其价值理想的自觉反映。它包含了对公民在国家和社会中的地位、对公正合理的国家、法律制度的自觉维护与遵从。就像三位女中学生,她们并不一定懂得法律的具体规则、规定是什么,但她们却懂得法律赋予每个公民的基本权利,懂得权利受到侵犯后该如何寻求法律救济和保障,懂得自己应当遵守、执行和承担对社会的基本义务。这其中,正蕴涵着“公民的主体意识、公民的权利意识、公民的社会责任意识”。

  在当今中国,立法速度不断加快、法律制度不断健全、司法改革不断推进、法学教育也不断发展,这无疑标志着中国正在向法制社会迈进。但社会生活中依然存在着大量背离法治精神的现象,法律至上、权利本位、权力制约等法治的根本要求远未在观念上被信奉、在实践中被遵循。究其原因,一方面是我国还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各项制度措施尚不健全,但更重要的原因却是我国公民尚不具有与法制社会相匹配的公民意识。

  在这次评选当中,非法律人士当选“十大法治人物”无疑是亮点,而公民意识则是她们身上最大的亮点。这三位平民作为年度法治人物出现在社会公众视野中,无疑是对平民法治话语权的尊重和保证,也体现着社会对平民的法治意识和智慧逐渐认可。笔者相信,随着社会成员公民意识的进一步增强,我国法治社会的建设将在巩固已有成果的基础上,迈出更快的发展步伐。法律的生命在于斗争,具体说来,就是广大公民勇敢地以法维权的行为,使法律富有生命力,使法律日益公平、自由、平等、博爱,这样的法律才会美丽。!厦门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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