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福建安溪一被告人经营3个淫秽色情网站获刑14年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5日19:25 新华网

  新华网福州12月15日电(苏杰、黄永福)福建安溪县20岁的苏明山因传播淫秽物品牟利,近日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2.5万元。

  2005年9月,泉州市公安局发现一网站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经进一步追查,由同一犯罪嫌疑人制作的另外2个淫秽色情网站也被挖出。随后,警方抓获了犯罪嫌疑人苏明山,缴获电脑、网络设备、银行存折等作案工具。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5年6月以来,苏明山在安溪县凤城镇河滨西路一出租房里,利用电脑和宽带网络制作并发布了3个网站。为提高点击量、吸引访问者加入并牟利,他在网站中设立论坛,并先后发布淫秽图片2208张、淫秽小说84篇。截至9月8日网站被查封时,这些淫秽图片及小说的实际点击数达236万多次,苏明山从中牟利5230元。(完)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