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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伪造证据被法办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6日02:25 燕赵都市报

  本报邢台电(记者冀保珍通讯员张玉太)威县检察院在对一起涉嫌贪污案提起公诉后,发现被告人的辩护人刘某在取证、出示证据过程中涉嫌伪造证据。经查证属实后,近日,威县检察院将该案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2005年10月28日,威县人民检察院对耿某贪污案提起公诉。刘某(有律师资格)以被告人亲友的身份为耿某辩护,为使自己担任辩护的被告人逃避法律追究,刘某在开庭前拟好

取证计划,并先后到威县林业局、张营乡政府、张营乡某村(耿某系该村党支部书记)取证,让证人根据自己的口述以单位名义出具虚假证明。为了保险起见,刘某又找到耿某涉嫌贪污一案的关键证人朱某,刘某不惜触犯刑律,在取证时伪造证据,故意让朱某把耿某贪污的公款说成是耿某已付给朱某的工程款,后朱某个人又借给耿某使用,以让耿某贪污公款变成民间借贷。后因朱某怕触犯法律受到惩罚,到威县检察院说明了刘某让其出具假证明的详细经过,随后案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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