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联网收费改革体现公平合理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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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6日02:34 燕赵都市报 |
本报记者刘彬 通讯员杜鹃 本报昨日头版刊发我省南片区高速公路启动联网收费的消息后,引起社会强烈关注,不少读者来电询问其中由区段收费改为公里收费的相关问题,为此,记者采访了省交通厅有关人士,对此进行详细解读。 原来的收费方式 据介绍,京石、石安、保津高速公路现行收费方式是各条路按照一定里程划分区段,在一个区段内(2-5个收费站)同一车型所收通行费用数额相同,行驶几个区段缴纳几个区段的通行费,各高速公路区段划分情况见图表。 而过去按区段的收费标准分别为:京石和石安高速收费标准相同,分别是1类车15元,2类车25元,3类车40元,4类车50元,5类车0.05元/吨公里。保津高速的收费标准1、2类车和京石、保津高速相同,3类车50元,4类车65元,5类车0.07元/吨公里。 现在的收费方式 据悉,联网收费后,车辆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所缴纳的通行费不再是区段内各站收费标准统一,而是按照实际行驶的距离计算出相应的费额,实现多行驶多交费,少行驶少交费。 据介绍,实行按里程收费后,部分短途车辆和跨区段车辆收费会大幅度降低,而长途车辆或走全区段车辆的收费有所上升,由于有升有降,通行费的总收费水平基本保持不变。 新收费方式有优惠 据悉,由于新的收费方式有利于短途,为了缓解长途车的压力,我省还制定了相关的优惠措施。这些措施主要包括: 对在同一路段行驶的各类车辆,连续行驶超过200公里的,其收费标准下浮10%。 对有固定线路的长途客运车辆,高速公路经营部门可以通过办理月票的方式给予优惠,月票每月优惠7天。 关于客运车辆的车型划分问题,仍执行省交通厅、物价局联合下发的冀交征字(2005)105号文件,即“新的车型划分使部分营运客车收入受损的,暂按原车型划分对应的收费标准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