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三分之二省级检察院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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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6日08:18 新华网 |
新华网北京12月15日电(记者杨维汉)自从最高人民检察院1988年建立检察机关新闻发言人制度,2003年修订和完善这项制度以来。目前全国已有三分之二的省级检察院先后建立了新闻发言人制度。检察机关新闻发言人制度已经成为公众了解检察机关的一个重要窗口。 记者从15日开班的全国检察机关首期新闻发言人培训班了解到,举办这次培训班 ,是最高人民检察院推动全国检察机关新闻宣传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目的是通过学习和研讨,进一步提高对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重要性的认识,学习新闻发布的基本知识、要求和技能,提高新闻发言人的业务素质和新闻发布质量,规范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各省级检察院新闻发言人将接受为期5天的集中培训。最高人民检察院政治部主任张常韧说,检察机关的新闻发布是加大检务公开和对外宣传力度的有效方法;是检察机关加强舆论引导,把握宣传主动的重要途径;是了解社情民意的很好渠道。(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