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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清边欠农民工讨薪还是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6日08:30 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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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潘从武

   政府应严控建设规模禁止垫资施工

    将清欠工作纳入政府考核重要指标

   增加农民工和施工企业的维权意识

  12月14日,被抽调到自治区清欠办工作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厅建筑业管理处副处长岳立强,向记者提供了新疆清欠工作的最新统计数字:截至12月13日,虽然新疆全区已累计解决拖欠工程款43.32亿元,其中政府投资工程拖欠款19.32亿,但全区尚有近十二亿元的巨额工程拖欠款没有清偿,而这个数字并不包括2003年以后至今新产生的拖欠工程款数额。

  追了两年多工钱还是没着落

  位于乌鲁木齐市建委旁的一栋不起眼的二层楼是该市建委建管站的办公楼,乌市清欠办投诉大厅就设在这栋楼的一层。

  在乌鲁木齐市清欠办采访时,投诉大厅内一名神情萎靡、目光呆滞的中年汉子引起了记者的注意。得知记者的身份后,这位来自江苏的农民工李建操着浓浓的乡音打开了话匣子:

  “2003年3月份,一位姓王的工头包揽了一项工程,工地位于乌鲁木齐市新华南路,我和其他三十余名工友在工地上打工。工头承诺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便给我们工钱。为了能按时完工,以便尽快拿到工钱回家过年,我们每天要干11个小时,有时还加班加点。年底完工时,工头只给了我们路费,说建筑公司还没给他结账,等钱到位就叫我们去领。当时我们相信了他的话,但两年多了,我和工友腿都快跑断了,这笔钱还是没有着落。”

  李建告诉记者,这些工友现在都在四处打工,好在他们知道包工头的家,现在他们每天都有人定时去“探望”。他来清欠办也是碰碰运气,希望借助职能部门的威信尽快拿回血汗钱。

  建筑单位不结算包工头无奈

  记者随即同李建一起找到了乌市南湖小区包工头王某的家。王某爽快地承认确实欠钱,可他十分无奈地向记者诉起了苦:“从2003年开始,我每年春节都不敢在家过年,一些不回家的民工都堵在我家门口,家里老人小孩也跟着我遭罪,这两年没过过一个好年。”

  面对记者,他低着头说:“不是我不愿还,而是没有钱还。如果建筑公司能把欠我的钱还上,我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让民工们赶快来领工钱。”

  王某告诉记者,他是2000年开始在新疆建筑市场上打拼的。第一年挣了不少钱,但现在除了这套顶账的房子外,没有其他任何财产,现在他身上还背着近二十万元民工们的血汗钱。

  让王某拖欠民工工资以及让他背负二十多万元债务的工程,是2003年新疆某建筑公司转包给他的。签订合同后,他带领民工进驻工地。可工程完工后,建筑公司却称建设单位资金运转困难,没钱结算工程款,一直拖到现在都没拿上钱。记者问他为何不起诉,包工头反问记者:“打官司能否拿上钱单说,得罪了人以后我到哪里包活去?”

  地方投资工程欠款严重

  据新疆清欠办提供的数字,新疆全区2003年以前竣工项目拖欠工程款总额为54.3亿元,其中政府投资项目拖欠款就达24.14亿。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自治区建设厅厅长李建新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新疆政府投资工程拖欠工程款占全部拖欠工程款的44.7%。

  他认为,所有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中,比较难以解决的就是政府拖欠工程款问题。一些地方政府,为了发展本地区经济,在资金不到位的情况下就安排了建设项目,只好边筹集资金边施工,前期由施工单位垫资,后期拖欠工程款,施工单位又不敢与政府部门较真儿,怕赢了官司丢了市场,有苦难言。

  李建新告诉记者,目前重点行业的拖欠清偿难度也大。像新疆的重点行业中,水利项目拖欠工程款问题就比较严重。如有些老的水利项目已经下马,或修建的水库已经成为危库,但还拖欠着多年前的老账。而水利项目投资额大,分散在各地州县市,仅靠当地的财政能力根本无法偿还。

  地方领导不重视清欠工作

  李建新告诉记者:“我们在多次进行清欠督查中发现,一些地区或单位的领导和有关人员对清欠工作,表面上重视,实际上忽视,口头喊清欠,实际推着办。有的县市领导对清欠工作不闻不问。个别地方虚报清偿额,对没有清偿的拖欠款,通过做工作让施工企业在网上消欠,有的甚至强行消欠,极大地影响了清欠工作的实际进度。”

  另外,他认为,我们国家目前尚未建立起完备的社会信用体系,由于相关法律法规滞后,各地预防发生新欠的政策规定尚不完善,还未从根本上扭转“边清边欠”的被动局面,导致各地都有不同程度的新欠现象发生,形势不容乐观。

  施工企业及民工维权意识弱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律师协会常务副会长、新疆北方律师事务所主任曹宏认为,一些施工企业法律意识淡薄,合同签订不规范,随意性强,造成履行困难,使企业难以用合同保护自身利益。一些企业又不善于用法律手段搞清欠,有些单位碍于与雇主的关系,不敢诉诸法律;有些单位时间观念不强,不能在追诉有效期内提出诉讼请求,以致错过时机;也有的单位由于不注意原始资料积累,一旦采取法律手段时拿不出有效证据,有理也打不赢官司。

  曹宏说,农民工组织化程度低、维权能力较弱也是导致讨薪难的根源之一。由于缺乏法律常识和维权意识,一旦权益遭受侵害,有的因不懂法而放弃维权,有的因未签劳动合同拿不出维权依据。

  多管齐下根除拖欠工程款

  如何结束边清边欠的恶性循环,根除拖欠工程款的顽疾?

  新疆一些建设管理部门的负责人、清欠部门工作人员和法律界人士纷纷发表了各自的看法。

  他们认为,既然政府财力有限,就应该严格控制建设规模和数量。有关部门应该出台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规定并落实到位。

  同时,有效遏制“垫资施工”现象,要求建设单位建立工程款专项账户,做到专款专用。项目开工前经银行证明资金到位后,方可批准工程开工。对大型工程或政府重点建设项目资金需分段到位的,则应有计划,并经政府财政或其他相关部门签证,方可报批,使建设单位无机可乘。

  另外,施工企业一定要加强合同的法律意识,重视建设施工合同的签订和管理。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要真实、完整、合法、有效。特别要把支付工程款和结算的时间、数量及违约责任等条款约定清楚,避免发生合同纠纷。而农民工则应尽可能地与用工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当遇到拖欠工资情况时应及时通过法律途径或求助政府相关部门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李建新还特别建议,国家在国债资金项目建设中,对经济不发达地区,适当降低当地资金配套比例或取消资金配套政策,以防止新拖欠现象发生。同时要建立起预防拖欠的长效机制,对关键性问题,国家应制定统一的规定,排除政策法规在技术层面上的障碍。

  李建新介绍说,为有效解决政府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问题,新疆自治区人民政府近日要求各相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强化监督管理,形成联动机制,各地区、各部门要把清欠任务完成情况作为各类考核、评选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凡有政府投资项目清欠任务的地(州、市)、县(市)和单位(部门),完成清欠任务不力的,将视情节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乌市清欠办的工作人员接待农民工及施工企业的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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