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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卫生许可将统一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6日10:13 南方日报

  人大代表视察广州

  本报讯(记者/毕式明实习生/吕晴春)目前,广州市除食品、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是由卫生监督机构同意对外接收申请材料”外,医疗机构、母婴保健机构等行政许可仍由有关业务部门各自直接受理。昨天,广州市卫生局在向市人大代表汇报时表示,该局准备将医疗机构和母婴保健等不同类型的医疗卫生许可逐步交由市卫生监督所作为所有卫生许可

的对外窗口,以便统一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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