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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征地办副主任科员受贿114万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6日10:15 南方日报

  原征地办副主任科员受贿114万

  市中院昨日开审,被告对指控供认不讳

  本报讯(记者/甘雪明)从1998年8月至今年6月,原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宝安分局征地办副主任科员孔桥旺,在负责原龙华镇收地补偿工作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

牟取利益,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114万余元。昨日,深圳中院开庭审理此案。在法庭上,对于检察机关指控的受贿事实,被告均表示承认。法庭将择期宣判。

  授意虚开“收款收据”

  受贿100万元

  据检察机关指控,1992年6月间,龙岗区金属材料公司布吉供应站承包人李小凡(另案处理)的父亲李坤城向龙华镇上塘松仔园村购买了2万多平方米的土地,2001年该块土地被列入收地补偿范围。被告人孔桥旺作为经办人员,在办理相关手续过程中,对李小凡提供的12张虚开收据不按规定进行调查和审核,就同意收地补偿并签定了协议书,李小凡共获补偿款人民币1112万余元。为了表示感谢,李小凡于2001年年底分两次送给被告人合共人民币100万元,被告人均收下并用于个人消费。

  “帮忙”办理果树补偿款

  受贿11万元

  2001年间,龙华镇简上村村民詹国辉和民治村村民冯财胜合营的果园因被列入收地补偿范围未获补偿,两人找到孔桥旺以及时为宝安区龙华街道办城市建设管理监察队队长张向明和队员魏建清(两人)帮忙,获得补偿款后,为了表示感谢,冯财胜于该年年底送给被告人孔桥旺人民币1万元,詹国辉送给被告人孔桥旺人民币10万元。

  以“要求报点油费”

  受贿2万元

  2005年年初,被告人孔桥旺对时任宝安区龙华街道办清湖村委书记的廖伟良称,这几年负责清湖村委的收地补偿工作,跑的路比较多,要求报点油费。为了表示感谢,清湖村委应其要求,由该村委副书记廖东华经手,接待上级领导业务餐费名义,将2万元人民币送给被告人孔桥旺。

  另外,检察机关还查明,在2004年,市科伟达超声波设备有限公司在龙华镇大浪村购买土地兴建厂房时超越了红线,为了办好相关的国土手续,公司董事长周耀尚和副总经理陆献忠送给被告人孔桥旺人民币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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