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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识一个月就结婚结婚一个月又离婚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6日10:43 中国宁波网-宁波晚报

  记者戴伟龙通讯员顾亚军

  宁波晚报讯认识1个月,就领了结婚证书;结婚不到1个月,又办了离婚手续。昨天,女方为了讨还“借”给男方的5500元钱,拉着男方来到派出所。

  28岁的林姑娘是杭州一家大饭店的公关部经理,今年9月来宁波出差,晚上到镇明路

一家酒吧消遣,认识了一个长相清秀的男青年。男青年说他姓陈,是这家酒吧的老板,欢迎她常来。林姑娘看他模样长得不错,年纪轻轻就当上老板,对他充满了好感。以后几天,就常去酒吧,小陈也每次都陪着她聊天。似乎在无意之中,小陈说他在外地还投资了房地产,名下有107套期房,等工程建成就可以出售了,每套赚它两三万元是很有把握的。听完这些,林姑娘对他佩服得五体投地,表达了爱慕之心。

  几天后,林姑娘回杭州,盛情邀请小陈到她家去。小陈随后就应邀到了杭州,拜见了林姑娘的双亲。10月28日,他们领取了结婚证。

  结婚第二天,林姑娘就感觉到了异样。那天,小陈愁眉苦脸地告诉她,他哥哥陷入了一场经济纠纷,现在急需一笔资金,他已经把酒吧转让了,但还需要些活动经费,林姑娘给了他5500元,他随后就回宁波了。小陈回宁波后,一直没有消息。林姑娘来到宁波,也联系不上他,于是,就来到他们相识的那家酒吧,这才知道小陈根本就不是酒吧的老板。再一打听,了解到他没有职业,所谓的投资房地产也是子虚乌有。几天后,林姑娘终于在酒吧等到了小陈,小陈见事情败露,答应离婚。第二天,他们办理了离婚手续。

  婚姻结束了,可林姑娘想来想去总觉得小陈是个骗子,于是拉着小陈来到派出所,一定要他归还5500元。最后,在民警的调解下,小陈将5500元还给了林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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