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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还收10万律师费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6日10:48 南方都市报

  协议离婚还收10万律师费

  认为收取律师费不合理,一人将其母亲代理律师告上法庭

  本报讯(记者徐智慧)一对年过六旬的老夫妇闹离婚,因女方请的律师收取律师费高达20多万元,而其后离婚又在协议下完成,其30多岁的儿子认为收费不合理,近日将其母亲

代理律师告上法庭,要求退还已预付的全部律师费。昨天下午,香洲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昨天下午,香洲区人民法院审理了此案。原告当事人是离婚老夫妇的儿子林某,坐在被告席上的则是林某母亲请的离婚代理律师沈某。庭上该案律师陈述,林某的母亲蔡某得知老公有外遇,而且在外育有一女,打算起诉老公犯重婚罪,并与其离婚。但蔡某系文盲,对打官司一窍不通,此时,一位好友介绍说,可请一位熟识的律师,价格上可给予优惠。在其力荐之下,蔡某聘请某律师事务所的沈律师为其代理人。沈律师调查之后得知,林蔡两公婆家在三灶镇有一新一旧两栋楼,其中新楼高达6层,建筑面积约2000平方米,市价约值500万元,旧楼也值200多万元。而且,林某在珠海市区也有一些产业。于是,蔡老太与儿子林某约沈律师在一茶馆中签订代理合约,规定律师费为24万元,第二天,沈律师得到了预付的20万元律师费。

  一个月后,沈律师向金湾区法院提出诉讼保全,将林某在三灶镇的两栋楼查封。不久后,蔡某与老公林某协议离婚,蔡某与儿子林某分得三灶镇的一栋旧楼,老公林某则分得新楼。此后,蔡某的儿子林某认为自己父母协议离婚,沈律师在诉讼中未起到作用,要求减少律师费,沈律师同意将律师费减为10.2万元。但林某征询其他律师后,认为母亲的好友作为沈律师的推荐人,有误导之嫌,在其劝诱之下,蔡某才会支付高价律师费;而且本案结果为协议离婚,沈律师在诉讼过程中未起到应有的作用。于是,林某将沈律师告上公堂,要求其退还已经支付的律师费。

  昨天的开庭,两位律师在法官的主持下展开长达三个小时的质证后未宣判,宣布将择日审判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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