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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载车辆与检查人员对峙两天两夜》追踪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6日11:24 乌鲁木齐晚报

  (新疆经济报记者陈代华)

  经过两天两夜的对峙,3辆超限超载车辆最终受到处罚。

  12月14日下午,记者随自治区治超办专职副主任买买提·热依木赶到现场后,看见一辆大型拖车已经停靠在现场,路政人员准备强制将超限超载车辆拖进停车场。驾驶员

们围堵在拖车前,不让拖车前进,石河子天顺运输公司的负责人李进江正和自治区高管局昌吉管理处路政大队大队长王军争执。

  买买提·热依木立即进行现场协调,并承诺不再对该公司3辆货车的超限超载行为进行处罚,李进江终于同意让3辆超限超载货车开进执法人员指定的停车场。

  下午6点,随着3辆违法货车缓缓驶进停车场,现场秩序恢复平静。大型拖车和路政部门从各个检查站点抽调的7辆执法车辆逐渐离开现场,20多名路政工作人员返回自己的工作岗位。

  王军认为,车辆超限超载可以不予追究,但驾驶员的抗拒行为严重干扰了路政部门的正常工作秩序,必须严肃处理。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每辆违法车辆要处以3万元以下2万元以上的处罚。

  一直到晚上8点,经执法人员说服教育,几名驾驶员承认自己抗法拒检的错误行为,表示愿意接受处罚。买买提·热依木最终决定,对天顺运输公司3辆违法车辆共处以3万元的罚款。

  买买提·热依木说,对超限超载车辆处罚的目的是消除车辆违法状态。目前我区有个别治超机构,往往只重罚款,不要求违法车辆卸载,致使违法行为依然存在。此次事件的发生,就是因为当地交警部门对超限超载车辆没有采取监督卸载而引起的。许多驾驶员误认为,超限超载车辆经过一次罚款后,就可以继续上路行驶,不再接受处罚,这给我区治理超限超载工作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目前,自治区治超办已经通知各地执法机构、执法人员要严格按有关规定查处超限超载,执法过程中出现的只罚款不卸载,一律视为违法行政行为,下一个检查站点可以不认可前一处理结果,并重新处理。对违反规定的执法机构和人员,将进行责任倒查并予以严肃处理。

  对于天顺运输公司连续3次出现车辆超限超载的行为,买买提·热依木表示,将通报有关部门,要求当地运管部门对该企业作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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