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起要明示广告优惠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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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6日12:00 法制日报 |
本网讯记者李立从 明年1月1日起,所有广告经营单位必须公开明示广告服务价格以及收费等相关内容。这是国家发改委、国家工商总局12月14日联合发布的《广告服务明码标价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内容。 《规定》要求广告经营单位必须具体标示:广告经营单位名称、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计费方式等。实行优惠条件的,还应当标明收费的优惠条件和标准,或者免 费服务的项目和范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