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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副县长引咎辞职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6日12:00 法制日报

  本网石家庄12月15日电 记者马竞 记者今天从河北省邢台市有关部门获悉,因邢台县“11·6”石膏特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邢台县县长田德荣及主管副县长、邢台市安监局长、主管副局长已提出引咎辞职,并于日前获得有关部门批准。

  据悉,这是近两年来河北省地方行政部门主要官员首次因特重大矿难引咎辞职。

  今年5月,河北省委常委会研究并通过了《河北省党政领导干部引咎辞职实施办法(试行)》,该办法规定了负主要、重要领导责任的党政领导干部引咎辞职的11种情形,其中包括“在安全生产方面严重失职,连续或多次发生重大、特别重大责任事故”等。

  今年11月份以来,河北省发生多起重大和特重大安全生产事故。11月6日,河北省邢台县尚汪庄石膏矿区发生特别重大坍塌事故,造成33人死亡,38人受伤,井下4人失踪,直接经济损失774万元。

  有关部门调查认定,邢台县“11·6”特重大矿难事故是由于违规生产、越界开采、滥挖乱采形成大面积未经处理的采空区,而采空区地表又存有严重违章建筑造成的。存有如此重大事故隐患,该县从未下达一份执法文书。县政府有严重失察、失职问题,作为邢台县委副书记、县长,田德荣负有不可推卸的领导责任。

  12月10日,田德荣申请辞去邢台县委副书记、县长职务。同一天,邢台市批准其辞职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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