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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损车辆当成新车卖 龙晟丰田公司败诉退还车费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6日12:20 生活报

  本报记者

  本报讯哈市市民张女士的儿子结婚,张女士决定买一辆车送给儿子,她在哈市龙晟丰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买了一辆威驰车。然而,新车刚开出后却发现有被修过的痕迹。几次商讨未果后,张女士将龙晟丰田公司告上了法庭,11月29日,哈市动力区法院做出判决,龙晟丰田公司出售的车确实存在损坏修复的情况,龙晟丰田公司退还张女士购车款10万余

元。

  据张女士介绍,今年4月,她的儿子结婚了,为了让儿子高兴,4月18日,张女士委托朋友李某来到哈尔滨龙晟丰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购买了一辆价值107700元的威驰轿车。当天中午,李某将新车开出来到附近的加油站加油时,发现该车的油箱盖处布满漆垢,顿起疑心,于是返回龙晟丰田公司,才知道该车是被损修复车辆。此后,张女士多次找到龙晟丰田公司协商解决此事,但都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无奈之下,张女士于5月9日将龙晟丰田公司告上了法庭。

  哈市动力区法院经过调查后认为,2005年6月9日,经过哈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鉴定中心委托省技术监督局汽车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封存验核,该车左后翼板有损毁修复的情况。而龙晟丰田公司在举证期限内未能拿出相关证据证明这辆车的损坏是由车主造成的,因此,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法院判决龙晟丰田公司退还全部购车款,并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给付车主经济损失。

  (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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