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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起交警可卸枪执勤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6日13:00 兰州晨报

  明年起交警可卸枪执勤疏导交通时不受理群众投诉

  本报讯据《新京报》报道,明年1月1日起,交通堵塞时,交警以指挥疏导交通、纠正交通违法行为为主,一般不处罚交通违法行为;如有必要,交警上路执勤可配备枪支等武器。

  14日,公安部发布《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

  交警执法必要时可带枪支新规范规定,交警上路执勤执法时,如有必要,可带枪支、警棍、手铐、警绳等武器和警械;执勤警车根据需要,也可配备枪支、防弹衣、防弹头盔。

  疏导交通时不受理投诉今后,交警遇到群众遭受不法伤害、意外受伤、突然患病或者公共财产需要紧急保护等时,可要求机动车驾驶人立即停车,提供帮助,配合施救工作。

  指挥疏导交通时,交警将不受理群众投诉,但要告知投诉方,哪个机关受理其投诉。

  军车违法填写专用“记录单”军队、武警部队机动车违法,交警应指挥驾驶人立即停车,填写“军车交通违法、交通事故抄告记录单”。但是,违法的军队、武警部队车辆如正在执行紧急公务,交警应立即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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