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政协原主席韩桂芝一审被判死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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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6日13:23 大众网-农村大众 |
据新华社北京12月15日电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15日依法对黑龙江省政协原主席韩桂芝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韩桂芝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查明,1993年至2003年期间,被告人韩桂芝利用担任中共黑龙江省委组织部副部长、部长、省委常委、省委副书记等职务便利,为马德等人在职务晋升、职务调整等方面谋取利益,先后多次非法收受上述人员给予的款物共计人 民币702万余元。案发后,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