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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死在急救走廊医院该负全责吗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6日13:56 海峡网-厦门晚报

  昨日热议

  事件

  北京同仁医院急诊走廊上,来京找工作的37岁齐齐哈尔人王建民因无钱治病,在“疼、救命”的叫嚷声中死去,而他死去的地方距离抢救室不到10米。(15日《新京报》)

  评论

  正方:一次又一次地见死不救,善良的人们或许会为医院想到经费之类的难处,可是这却恰恰被“人民币医院”屡次用来当做见死不救的借口。别再听他们的辩解了,为什么赵华琼医生办的民间医院能做到的,拿着国家拨款的公立医院反而做不了呢?赵医生面对民工的哀求,宁愿冒着被人误解和被有关部门处罚的风险,遵从良心的意愿为民工子女看病;“人民币医院”的这些医生们面对病人一整夜的苦苦哀求和疼痛呻吟,却仍然可以置之不顾——他们实在是“见多不怪”呀。

  公立医院作为免税的公益机构,难道可以不履行基本的“企业公民”义务吗?当他们一边免税一边赚取暴利时,有没有必要设立专门的“见死必救基金”?——祥子

  反方:撇开个人情感和道德谴责,这起悲剧所有的错,是否都应该由医院“一个人”来扛?一个简单的问题,如果救了,医生垫付费用了,那谁来给医生买单?医院垫付了,谁给医院买单?如果整个社会只有一个王建民无钱看病,相信医院也许不会如此冷漠。

  要拯救天下医者的冷漠心,需要公正的社会保障制度。把所有的社会责任都强加在医院身上,显然是医院所不能承受的;而以一副救世主的口气,以道德和良心的理由,把政府责任粉饰成医院或者医生的个人道德,也是不公平的。这一悲剧,凸显的是政府责任的缺位。

  ——石拓

  (来源:厦门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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