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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力训儿状况严重 八成家长老师竟认同“打”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6日15:15 金羊网-羊城晚报

  本报记者孙朝方 实习生 张艳芬 通讯员 焦亚琼

  广东暴力侵害儿童现象普遍状况严重;省妇联呼吁:政府有责任改变家庭学校和社会对“暴力训儿”的态度

  

  “打你是为你好”?一组数字惊心!一组镜头撼心!调查显示———

  【数字】

  

  五成孩子被打过,四成孩子被羞辱过……

  广东暴力侵害儿童状况严重

  若问家长和老师:有没有暴力对待自己的孩子和学生?恐怕人人都会摇头。但事实呢?在广东,约54.3%的孩子报告曾被徒手、棍棒、皮带打过,44.4%的孩子报告曾被羞辱;80%的父母和老师赞同“打你是为你好”。

  本月10日,由广东省妇联牵头完成的“反对对儿童的暴力”专题调研正式向社会公布。调研显示,广东暴力侵害儿童状况严重,家庭和学校体罚儿童现象普遍存在。儿童的躯体暴力主要来自父母,精神暴力主要来自学校。而过半施暴者有“打你是为你好”的暴力认同。

  据悉,今年3-4月,中国作为联合国儿童暴力全球调研项目参与国之一,在北京、广东、陕西、湖北、浙江、黑龙江六省市大中专学生中、采取回顾16岁前的经历的形式,展开儿童暴力问题调查。广东调研主要在广州和粤东的大中专学校展开,省妇联儿童部、省科学育儿实验基地分别对1292名大中学生、274名家长进行了调查,并对省儿童心理健康指导中心近3000名门诊儿童案例进行分析。

  专家指出,对儿童的暴力与教育观念的滞后、教师队伍的素质、传统观念及地域文化影响息息相关,在这点上,中国应尽早“向国际看齐”,作为缔约国,严格遵循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任何儿童不受酷刑或其他形式的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

  

暴力训儿状况严重

  暴力侵害儿童状况普遍应引起政府重视。对儿童的暴力与教育观念的滞后、教师队伍的素质、传统观念及地域文化影响息息相关,在这点上,中国应尽早“向国际看齐”。作为缔约国,严格遵循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本报记者 宋金峪摄

  【镜头】一幅画一个问题一种回答

  日前广东省妇联儿童部在省内开展“儿童观与家庭教育”巡回讲座上,记者目击了这样三个小镜头。

  【镜头一】一个7岁男孩这样画

  “我心目中的父母”(见图):一个粗壮的人,怒目圆睁,青筋暴胀,头发根根竖起,鼻子喷着火,两颗红艳艳的獠牙,额正中一个“王”字。左手拎狼牙棒,右手紧握拳头。旁边两行歪歪扭扭的小字:你得听我的话,不然我就打死你!

  画像显示,许多孩子心目中的父母,成了形状各异的“凶神恶煞”。

  【镜头二】一群小学生这样写

  “大人与孩子的不同点”:“大人有权利打小孩,小孩没权利打大人”、“大人骂小孩,小孩不能反驳”、“大人不开心找我们出气,我们不开心,不能向他们发泄”……

  童言无忌,孩子的内心世界真实折射了发生在身边的“暴力”,令人震惊。

  【镜头三】一群家长老师这样答

  家教报告会正举行,主持人提了一个问题:“孩子在商场要买某样东西,你不给买,孩子大庭广众坐地下哭闹。你会怎么办?”现场数百人,很多家长包括一些中小学校长、教务主任,表示“不行就打他”。

  

暴力训儿状况严重

  图:小阳笔下的父亲 孙朝方摄

  【案例】“暴力训儿”带来的警示

  以下几个“儿童暴力”案例,仅调研的部分调研,一些极端个案回避了,但这些足以警示。

  案例一:他是“给教坏”的

  10岁的小阳是广东某小学学生,经常打同学,认为“拳头可以解决一切问题”。他姨妈反映,孩子的父亲经常酗酒暴打妻子和儿子,甚至用菜刀追杀,所以“给教坏了”。

  案例二:被“打”成同性恋者

  一个叫阿玲的女孩,年幼时常看到父母打架,爸爸经常打骂她,长大后阿玲对男性非常恐惧和抗拒,并因此成为同性恋者。专家说,这是明显的后天性同性恋。

  案例三:有样学样……

  一位珠海的母亲,从儿子读一年级到六年级,“不听话时”常常打骂。不久前,当她再一次举起棍子准备“行刑”时,儿子转身抄起了棒球杆。

  【调查】躯体暴力多来自父母,精神暴力多来自学校

  两个儿童就有一个被体罚

  体罚这种最简单直接的躯体暴力,被广泛用来管束“不听话的”孩子。调查显示,54.3%左右的孩子被徒手、棍棒、皮带打过,也就是说两个孩子里起码一个有体罚经历。而体罚严重致使孩子身体出现淤血、骨折、流血、内脏损伤的竟达26.1%。

  调查发现,对儿童的精神暴力主要发生在学校,有过被羞辱经历的儿童当中,70.9%是被同学羞辱过,33.8%是被老师羞辱。一位小学生因“不够听话”,老师在全体同学面前骂他是“一颗臭老鼠屎”,并勒令所有孩子不准和他说话、玩耍。郑女士12岁的儿子就读广州某中学,有一天儿子很晚没回家,父亲找到学校时看到了奇怪的一幕:儿子一个人在操场捡树叶。原来儿子下午上课睡觉,老师罚他用手一片片捡光跑道上的所有树叶,放学时他已经捡了2个多小时。

  在儿童受性侵犯问题上,被访学生中17.4%曾受到言语性骚扰,11.8%曾有人故意向他们暴露生殖器,17.1%曾被他人触摸身体的隐私部位,1.6%被迫与他人发生性交行为。

  学生也赞同“棍棒成才”

  调查显示,76.2%的家长、52.3%的大学生、59.1%的初中生赞同“严师出高徒”、棍棒与成才是因果关系的说法,认为只要能成材,怎么“严”都可以。八成家长和老师认同“打你是为你好”的观点,并向儿童灌输。

  81.0%的家长认为“任何情况下教师都不可以体罚(包括讽刺、辱骂)孩子”,但47.8%的家长却赞成“只要不过分家长就可以打骂孩子”。可见,家长普遍视孩子为私有财产。

  48.5%的家长、37.2%的大学生、29.3%的初中生赞同“大人打骂孩子总是有理由的,比如“孩子做错事、没考好、不听话、撒谎等”,显示对儿童合理惩戒得到较多认同。

  传统观念是施暴根源

  调研显示,传统观念是导致儿童家庭暴力的主要根源。在大部分家长和学生看来,成才比成长重要,与成才相比,儿童的个体尊严和权利是否得到尊重显得无足轻重。导致儿童暴力的因素主要是:暴力与爱等同起来的思维模式,人权思想淡漠和不尊重儿童的观念,中国传统的伦理制度。

  “后遗症”会影响孩子一生

  调研显示,无论是躯体暴力、性暴力、还是精神暴力,一旦发生,一连串的后遗症就会尾随其后,甚至影响遇暴孩子的一生。暴力环境下长大的孩子,多数有心理障碍,表现为厌世、爱打架、逃避现实、容忍继续施暴、双面人格、道德感降低等。

  而且,儿童期经历暴力种类数越多,患以上“后遗症”的情况越严重,幸福感越低。童年期暴力经历与青少年抑郁情绪和自杀意念,以及酗酒、打架斗殴、过早的性活动等健康相关危险行为明显相关。

  佛山科技学院心理咨询中心副教授颜农秋表示,青少年犯罪与童年暴力经历有重要关联,如果一个孩子在童年期遭到过暴力,他就很容易认同暴力的作用,同时会将这种暴力转移到他人、社会甚至自己后代的身上。

  公益调研遭遇冷落

  据了解,在广东进行的“反对对儿童的暴力”调研,遭遇了尴尬与无奈。原拟在某些中小学进行的入校问卷调查,因学校不配合而被迫调整。这些学校一听调研题目就“婉拒”。

  公益性的调研,为何受此冷落?广州番禺某学校负责人表示“学校要‘升级’、招生,不想多事”。或许,近年来屡屡曝光于媒体的体罚学生及校园暴力事件,也能说明问题。

  据悉,调研组在某些基层妇联也遇到了同样的尴尬。当问及当地“儿童暴力”情况时,回答不约而同:我们这里对儿童只有溺爱没有暴力。但调查显示,这些地区的“儿童暴力”情况还是较突出。一位调研者表示,学校、基层妇联组织对待“儿童暴力”的态度,带有普遍性,已不仅是教育观念的问题,“拒绝”背后的“报喜不报忧”、“怕暴露问题”等潜规则、价值观令人深思。

  【观点】暴力教育是对孩子摧毁

  家长要懂“心理”

  教师不要“错位”

  学校和家庭是儿童遭遇暴力的主要场所,要从根源上杜绝儿童暴力,提高教育者的素质是第一步。汕头大学医学院伤害预防研究中心教授李丽萍说,当成人失去对孩子的爱心、善意和理解,怒不可遏地用暴力教训儿童时,实际上是在摧毁孩子们建立明辨是非、鉴别美丑、判断善恶的能力的努力。老师与家长应树立正确的儿童观,多学点儿童心理学、行为学的知识,提高对儿童行为心理的理解能力,对减少暴力、缓解社会压力大有裨益。

  佛山科技学院副教授颜农秋表示,在很多人的观念里,打一巴掌根本不算暴力,暴力是“把孩子打伤”。这种落后观念在广东农村非常普遍地存在,他们的育儿素质亟待提高。而许多教师对自己职责的认知有严重错位,总是以强烈的权威形象居高临下地控制学生。

  惩罚管束讲求度

  不应伤儿童尊严

  颜农秋表示,传统的教育观念,如“严师出高徒”确实有管教好不少顽儿的先例,这跟以前单调的环境和人们单纯的思维方式有关。而现在的孩子自小接受开放、民主式的教育,传统的打骂等教育观念不随大环境改变就会两败俱伤。

  同时,很多学校没有把儿童视为独立的、具有与成人一样尊严的个体来看,“人性化的东西太少”。他认为,在养育孩子的过程中,家长可以采取轻微的体罚措施加以管束。

  教育方式国家大事

  政府负“改变”责任

  省妇联儿童部表示,选择什么样的教育方式与建设什么样的国家紧密相关。儿童可能会生活在缺少爱和尊重的家庭或其他环境里,社会有责任承担起“补缺”的责任,而不是抛弃他们使他们处于绝望无助中。对待儿童暴力,政府负有改变家庭、学校和社会态度的责任。

  □链接

  对儿童的暴力,是指成人故意威胁使用或实际使用肢体的力量或影响力,对儿童造成或者极有可能造成伤害、死亡、精神创伤、发育不良或权利剥夺。儿童暴力主要分为躯体暴力、精神暴力、性骚扰(性侵犯)和忽视。

  1979年,瑞典立法禁止父母体罚儿童,随后奥地利、丹麦、芬兰等其它7个国家也明确禁止体罚儿童。

  2004年,英国、法国却分别通过相关法律修正案,允许父母“轻微体罚”儿童,这种无论是出发点还是结果都不会伤害孩子的管儿方式,被美国专家称为“非虐待性体罚”。

  (紫/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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