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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德90万元买官“赤字”是咋回事?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6日21:41 人民网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15日依法对黑龙江省政协原主席韩桂芝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韩桂芝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法院查明,1993年至2003年期间,被告人韩桂芝利用担任中共黑龙江省委组织部副部长、部长、省委常委、省委副书记等职务便利,为马德等人在职务晋升、职务调整等方面谋取利益,先后多次非法收受上述人员给予的款物共计人民币702万余元。案发后,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12月16日《人民日报》)

  毫无疑问,受贿达702万元之巨,身居要职的韩桂芝早就“按律当斩”了。而“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显然就成了韩桂芝保住“项上人头”的主要原因之一。无独有偶,原国土资源部原部长田凤山受贿案也于12月13日公开审理,不久将择日公开宣判,他被控受贿400余万元,在案发后赃款也已“全部追缴”。

  在人们的印象中,贪官们大都是挥霍无度、挥金如土的。原沈阳市市长慕绥新的一身“行头”,就值数万元。很多贪官坐拥豪宅名车不说,还要包“二奶”、“三奶”,送子女出国留学等等,这些花销都不是个小数目。由于钱来得太容易了,贪官们花起来也就格外“潇洒”、也绝不会心疼。不过,再看看韩桂芝、田凤山这些家伙,他们搜刮来的钱却最终都被司法机关“胜利”地“全部追缴”了,而且“分文未动”。我们不禁要问:韩桂芝、田凤山难道会是骄奢跋扈的贪官群体中的“另类”不成?他们真的象守财奴葛郎台那样,守着受贿赃款舍不得花,专等司法机关来“全部追缴”吗?

  说到韩桂芝、田凤山,就不能不说到马德。这位黑龙江省绥化市原市委书记的“受贿卖官案”,被称为“建国以来查处的最大卖官案”,涉及绥化市下辖10个县市众多处级以上干部,仅绥化市各部门的一把手就有50多人。据公诉机关指控,马德多次单独或伙同他人非法收受、索取贿赂款物合计人民币603万余元。不过,马德这个“卖官书记”的“乌纱帽”,却也是“买”来的:田凤山共收受贿赂17笔,其中就包括马德的贿赂10万元;而当年曾经不主张任用马德的韩桂芝,更是一把收下了马德所送的80万元。马德受贿的赃款据说也是被“全部追缴”了,他因而得以被判处死缓,逃过了一死。然而,这就出现了一个问题:既然马德“卖官”所得被如数追缴,那他用于“买官”的至少90万元又是从何而来?我们希望有关部门再认真“核对”一下,搞清马德这笔90万元的“赤字”是怎么回事。正如我们所担心的那样,“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可不能成了贪官们的“救命稻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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