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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里纠纷却牵出刑事拘留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7日02:47 人民网-江南时报

  本报讯(记者张易)因为门前的一棵树被邻居毁坏,王某与邻居发生了纠纷将其打伤,事后,王某认为村干部与邻居合伙“骗”走6000块钱,一气之下便拎着汽油冲到村长家,结果酿下大祸。

  据了解,今年6月份,家住东海王庄村的村民王某发现家门口的大树被邻居毁坏,遂上门讨说法,情绪激动的王某失手将邻居打伤,事后,当地公安介入调查,并对王某做出拘

留2天的治安处罚。王某的邻居随后又起诉至当地法院,要求追究王某的刑事责任,同时对自己进行经济补偿。据王某介绍,事发后,邻居趁其不在家,让村长出面,从妻子手中要了6000块钱,并解释说给钱就撤销起诉。当得知此事后,失去理智的王某带着一桶掺过水的汽油冲到正在施工建房的村长家,要求村长返还6000块钱。正在施工的工人见状纷纷上前劝阻,混乱中,掉落的烟灰火星溅到地上,立即引燃了地上的汽油。随后,周围村民向公安机关报警,王某以涉嫌放火罪被刑事拘留。目前,此案仍在进一步处理中。

  昨天,江苏南京金三联律师事务所的潘律师接受采访时指出,王某的放火行为属于一种犯罪的预备行为。从王某情况看,其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且又是邻里纠纷引起的,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另外,王某的行为是针对某个人,并且是在院子内将汽油泼向对方个人身上,以放火的方式伤害他人,这是涉嫌故意伤害罪,将其定性为放火罪,罪名不准确。

  《江南时报》(2005年12月17日第九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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