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保姆上门须公示自身财物 家政公司"行规"引发热议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7日04:48 东方网

  “上门时主动向客户出示随身携带的现金等物品。离开客户家中时,应再次主动出示随身所带的物品,得到客户确认后方可离开。”这是沪上一家家政公司对其员工作出的规定。

  尽管该公司的此项举措是为了最大限度降低保姆偷窃事件的发生,但还是引起了社会各方的热议。

  面对来访的记者,该公司负责人直截了当地说:“利用这样的准则来要求,就会大大降低保姆偷窃事件的发生,从而有效避免了雇主和保姆之间的误会,减少不必要的麻烦。”

  记者从业内了解到,这不是一家公司的规定,在不少家政公司内都存在类似的条例,只不过是内容上稍有变动。换句话说,这是沪上家政行业的“行规”。

  然而,这个“行规”制订得真是合情合理么?事实未必如此。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不少家政员认为,如此规定涉嫌侵犯其隐私权,而即使是雇主,也有不少对此并未表现出支持态度,以致于在真正的执行过程中,很多时候都成了“纸上谈兵”。不仅如此,有家政负责人指出,如果真发生法律纠纷,如此准则只会添乱。

  但就在这种情况下,实行该规定的家政公司却不愿将其撤下。一位业内人士透露到,这在一定程度上规避了家政公司的风险。“不管家政服务员偷窃与否,都将与本公司无关。”

  开包与掏袋:每天的关键词

  下午3点,钟点工贺阿姨准时敲响了东家的大门。一进门,她就拉开了小包的拉链,把里面的东西一样样亮给雇主:围巾、手套、餐巾纸、钥匙……

  “这是皮夹里的200元钱,加上口袋里的零钱,一共221元整。”贺阿姨一边掏出裤袋里的硬币,一边很认真地说道。雇主笑了笑,很不以为然地挥挥手示意她将钱物收好,随后关上了房门。

  当贺阿姨晚上7点离开时,这样的场景还要一模一样地再发生一次。

  这位35岁的江苏阿姨告诉记者,虽然按照公司规定要执行,但她对此不是很理解,“怎么说呢,总觉得好像有点不相信人的感觉。”

  而更多的保姆则提到了“隐私”这两个字。另一位江阿姨表示,虽然亮一亮自己身上的东西代表“我没偷”,不过这种做法总觉得有些不很妥当。

  “钱也好,东西也好,只要在我身上,都是我的私人物品,怎么公司能指定我把这些给他人看呢?”江阿姨表示,有一次在给客户看包时,一本病历卡被抖开为证明没有夹带,里面的病历记录让她感到很难堪。“虽然雇主应该不会看到,但总是一件尴尬的事。”

  接受记者调查的所有阿姨都认为,希望雇主和公司能相信自己。“如果在一个不被信任的环境里,谁会用心干活?”

  信任与怀疑:公示未必有效

  公示财物,直接的受益者似乎应该是雇主。可是在记者调查中却意外了解到,雇主们对此似乎并没有表现出极大的兴趣,很多人甚至对自家的保姆表示,根本用不着如此操作。

  从英国留学归来的杨小姐承认,如果要怀了鬼胎,保姆偷窃的机会非常大。在她家里记者看到,不管是在客厅还是在卧室,喜欢收藏的她都在不少地方放置了零零碎碎的小物品。“东西太多了,即使作为主人我也不可能完全记住,顺手牵羊完全有可能。”

  但即使如此,杨小姐也并不支持这种做法。她表示,开包公示似乎很“阳光”,但其实没有太多效果。试想保姆如果真要偷窃,又岂会将财物公然放在皮夹和包中。“夹在内衣里就可以轻而易举带出,不见得再搜身检查?”

  除此之外,还有不少雇主表示,这种做法实在过于繁琐,“每次上门都检查一次,烦不烦?”而记者调查也发现,即使有要求,不少家庭根本不进行操作,保姆也乐得省事。

  “我看也就是在新录用的保姆身上能用两次。”一位雇主坦白表示,对于老保姆、特别是居家保姆而言,他们不会实行。

  始作俑者认为规定合理

  自称是在沪上首推该政策的家政公司王经理表示,此规定源于一意外事件。隔壁邻居请了位保姆,一天老人家属发现一块价值不菲的玉器不见了,家属立即把矛头指向了家政员,但保姆死不承认。家属找到了公司,三方为了这事闹得不可开交。数周后水落石出,原来是患有痴呆症的老人将玉器放进厕所的水箱中。

  “如果那位保姆每次出门都公示自己的财物,即使怀疑,也没话好说。”王经理认为,这就是该规定最为有效之处。但令人啼笑皆非的是,几乎所有雇主都表示,就算保姆开包,自己财物在确定丢失的情况下,还是会报案对保姆进行调查。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