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接收特困生有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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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7日07:39 南京报业网 |
【南京日报报道】 (记者沙文蓉)记者昨天获悉,市人事局对接收首次就业的特困家庭大中专以上毕业生的用人单位,将给予一次性财政安置补贴,标准为用人单位每接收一人补贴3000元。 目前,2006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已经开始启动。为鼓励用人单位接收更多的特困生,市人事局日前出台规定,凡今年接收首次就业的经市总工会认定的城镇特困职工家庭 毕业生,或经市民政部门认定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毕业生的,用人单位均可到市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申领安置补贴。(编辑涵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