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除学生决定书竟不盖公章,西南政法大学被告上法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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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7日07:40 南京报业网-南京日报 |
【据新华社重庆12月16日电】(记者郭立)西南政法大学学生雷激在一次纠纷中致伤同学后,被校方作出开除学籍的处理决定。但是这份决定竟然没有加盖任何公章,校方却通知雷激离校。为此,雷激近日向法院起诉,要求讨个公道。 今年20岁的雷激是西南政法大学统招的2003级应用法学院狱政管理专业学生。2005年6月下旬,与雷激同寝室的同学刘晗趁午休之机,翻看雷激的抽屉,被雷激发现。后来,雷 激发现存放在抽屉的项链丢失。由于雷激与刘晗是同乡,双方没有发生争吵,但项链至今没有下落。事后,雷激与中学同学聚餐时谈及此事,他的同学十分气愤,认为刘晗作为大家的同乡人,不应当偷窃同乡之物,就共同前往西南政法大学找到刘晗,在与刘晗争论的过程中,雷激的中学同学打了刘晗两耳光。经第三军医大学新桥医院诊断,刘晗左眼眶皮肤软组织损伤,雷激的父母支付了刘晗全部的医疗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后经重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进行法医临床医学鉴定,刘晗头部的损伤程度未达到《人体轻微伤的鉴定》标准。西南政法大学作出决定:给予雷激开除学籍处分,并于2005年11月7日送达雷激,可该文件未加盖学校公章。 雷激于当日向西南政法大学提出了书面申诉,请求给予从轻处罚,撤销该决定,恢复学籍。据雷激介绍,校方至今未作答复,并于11月12日口头通知他离校。 雷激不服,近日向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已经受理了此案。 (编辑涵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