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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押工资强留工人是违规行为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7日07:57 中国宁波网-宁波日报

  本报记者汤碧琴

  “这家企业工资太低,我想辞职,但老板硬是扣住我工资不让走人。”在近日市纠风办与市总工会等部门联合举办的“阳光热线”直播活动中,不时有外来务工人员通过电话和发短信的形式表示他们的担忧:春节将至,他们好想回家过年,但担心岁末工资难以到手。据调查,由于受春节前后“用工荒”的困扰,一些企业尤其是纺织服装企业担心节后招不

到熟练工,往往以扣留工资、奖金等手法来阻止员工流失。从市职工维权中心接到的投诉来看,目前企业“强留”工人主要采取了三种手法。

  一是工资隔月发放,成为变相押金。有关部门本月上旬在市中山广场举行的“关爱外来务工者行动”中,就有外来务工人员的代表前来投诉:“我在鄞州的一家企业打工,老板总是扣押我们一个月的工资,9月份的工资直到11月份才发给我们。”在现场受理投诉的市总工会法工部副部长王小骏认为,工资必须按月发放,上个月的报酬,应该在次月的约定日期内结清,隔月发放的工资实际上成了变相押金。

  二是奖金推迟发放,吊住工人“胃口”。在东钱湖一服装厂打工的几位外来工向市职工维权中心反映,说这家企业当年的年终奖往往要等来年的三四月份才发,厂方还专门贴出了告示。这使得原本想“跳槽”的工人,不得不打消了这个念头。因为一旦走人,辛苦一年的奖金有可能要“泡汤”。但继续干下去吧,又有点不甘心,因为企业条件实在太差。据市职工维权中心调查,这种情况并不少见,有的企业往往以奖励当年在厂工作的员工为由,拒绝向节前辞工的外来工发放奖金。

  三是扣留当月工资,阻挠员工走人。一姓司打工妹向“阳光热线”举报,她在江北区的一家服装厂打了两年的工,不久前合同到期后,企业未与她续签。因工资太低就萌发了辞工的念头,遭到单位的拒绝。后来,她虽然离开了那家企业,但单位却以“违约”为由扣留了她300元的工资。经过多方努力,这位打工妹目前已追回了被扣留的工资。市职工维权中心的投诉记录表明,此类工资纠纷近期呈多发态势。

  市总工会职工维权服务中心有关负责人指出,留人还得先留心,以扣押工资手法强留工人是违规行为。年终岁末,企业尤其要规范自己的用工行为,按时足额向外来工支付工资。企业能否留住员工,还得由市场说了算。工资待遇合理、尊重员工权利的企业是不愁招不到工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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