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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起家电维修明码标价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7日09:09 贵州都市报

  金黔在线讯 记者昨日从省物价局获悉,为规范家用电器维修服务经营者的价格行为,省物价局要求全省家用电器维修服务业从2006年1月1日起必须实行明码标价。

  据悉,目前家用电器维修服务价格由经营者依据经营服务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自主制定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新规定下达后,经营者必须对服务项目、收费标准、修理辅料、零配件的品名、产地、规格、计价单位、零售价格等实行明码标价,并事先进行价格公示

,经家电维修协会评定等级的家电维修服务经营者还应当标注资质等级。

  同时,物价部门还禁止经营者混合标价或捆绑搭售、利用虚假的或使人误解的标价内容、标价方式进行价格欺诈,不得在标价之外,收取任何未标明的费用。家用电器维修服务经营者如不执行明码标价的,消费者可拨打“12358”进行举报,一经查实,物价部门将依照相关法规予以处罚。作者:郝清波 李阳来源:金黔在线—贵州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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