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综合验收 楼盘投诉骤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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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7日09:16 南方都市报 |
取消综合验收楼盘投诉骤增 市建委建议立法制定房屋交付强制标准 人大代表视察 本报讯“以前,一个新楼盘若是一个公厕没建好,也不能交楼。现在即使水电不通,开发商都敢交楼”。广州市建委昨日向视察的市人大代表反映,《行政许可法》实施后,商品房交楼前的综合验收住宅建设项目被取消,业主对楼盘的投诉骤增,市建委建议尽快立法制定房屋交付强制标准。 开发商没装好门竟要交楼 市建委负责人称,《行政许可法》实施前,建委在商品房交楼前要综合验收其消防、绿化、煤、电、水等是否到位及是否有用地批准书、土地使用证等数个单项。同时,还要检查小区道路是否整洁,房间的装修或配置是否符合居住标准等。“2002年到2004年,全市经综合验收的楼房,没有一个业主来投诉。” 去年7月1日实施的《行政许可法》,取消了市建委在商品房交楼前综合验收住宅建设项目的权限,但同时,国家未出台住宅交付使用的强制性标准,这使一些开发商在水电气等居住必需设施未通的情况下就与业主办理交楼手续,这种情况在今年下半年特别多。“最离谱的一宗是门没装、墙没刷白灰,开发商就说交楼时间到了,要交楼。”该负责人表示,对此,建委无手段管理这些开发商,小业主又因合同中只约定竣工验收后交楼常导致官司败诉,其权利得不到主张。 建议制定房屋交付强制标准 市建委还解释,目前,我国有工程验收的强制标准,但无住宅交付的强制标准。工程验收只是有关部门对建筑物本身的验收,不涉及绿化、室内装修、水电煤气、通邮等工程,业主的投诉主要就集中在这些方面。 “电视、冰箱都有统一使用标准,作为商品的房子为何没有?”市建委称,他们曾和其他部门开会,建议在购房合同中增加强制条款,但同样因无行政许可,其他部门无法做到。今年10月,市建委把上述问题反映到省建设厅,但尚无答复。 市建委希望立法解决此问题,并称上海已有立法,北京市建委也出台了规范性文件,以保证房屋质量。人大代表建议,该委尽快派人到上海就其立法依据进行调研。 本版统筹:本报记者王海军本版采写:本报记者刘佳陈永进马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