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员资格审核 遭遇法规“撞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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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7日09:49 南方日报 |
国务院条例规定取消,省条例规定保留 保安员资格审核遭遇法规“撞车” 本报讯(记者/陈洁娜见习记者/杨亚军通讯员/穗仁宣)做保安首先要向公安机关申请取得相关资格,但国务院在相关法规中已经取消了公安机关的“保安人员资格审批”项目, 而广东省在相关条例中又规定这一审批项目依然有效,公安机关究竟该如何处理保安人员入职资格问题?昨日,广州市公安局有关领导在向广州市人大代表汇报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的情况时提出这一问题。 据介绍,“取消审核”的是《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依据是国务院《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的第二十三条。“有权审核”的是广东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通过的《广东省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对于这种法规“撞车”的局面,该局表示,这削弱了公安机关社会管理力度,希望对此有个明确的界定。 据了解,对照《行政许可法》以及国务院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广州市公安机关共清理行政审批147项,经过调整目前实施62项。 |